说走就走甚至直接失联 员工玩闪辞,企业“很受伤”
不提前打招呼,也没办好工作交接,说走就走,甚至直接失联——
【关注职场诚信③】员工玩闪辞 企业“很受伤”
“不提前打招呼,也没办好工作交接,直接说走就走,打得企业措手不及。”
“有的刚参加完培训,上岗不到一周就要走。还有的一上午没见人影,你主动打电话找他,他才告诉你已经决定不干了。”
“‘没时间谈恋爱’‘办公室没空调’‘WiFi速度太慢’,这些都可能成为‘说走就走’的理由。”
……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都遇到过员工“一言不合就闪辞”的困扰。正常辞职无可厚非,但有的“闪辞”行为涉及社会契约精神缺失,甚至违反劳动法规定等问题,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也不利于个人成长和发展。
员工拿到销售提成就“失联”
频繁跳槽,甚至未过试用期或刚转正便辞职,这类“闪辞族”让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叫苦不迭。
“我们公司一线岗位上的一些年轻新职工‘闪辞’很普遍,经常弄得我们措手不及。”长春某制造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李晓欢说,过于任性自我的“闪辞族”,给企业管理带来很多困扰,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很多用人成本。
李晓欢告诉《工人日报》记者,有的“闪辞族”直接失联,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不办,导致公司无法办理五险一金减员手续,需要通过公示或登报来予以处理。
同时,新人招聘成本也很高。“从筛选、面试、培训到试用,每个环节都需要耗费成本,即使能顺利招聘到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在岗位上也要有至少两三个月的适应期。林林总总算下来,新招一个人的成本至少是正常使用老员工的2至3倍。”李晓欢说。
“万一‘闪辞’的人恰好正在参与重要项目就麻烦了,尚未交接就走的更是‘要命’。”长春某科技公司的人事行政总监王琪琪说,这种情况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进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人力资源的同事也根本没有足够招聘反应时间。
“我们公司就有一个业务员,对多名客户随意承诺产品不可能达到的效果,拿到销售提成后,直接‘闪辞’并失联。”长春某网络公司的人力资源专员王欣告诉记者,“等到客户们到企业投诉、要求退款后,我们才知道相关情况,公司只能承担损失。”
企业对“人品>能力”形成共识
“正常的辞职跳槽无可厚非,但不打招呼或不给企业正常招聘、交接时间的‘闪辞’绝不应该提倡。”李晓欢说,“这最起码是缺乏契约精神和责任感的表现,不但会对企业造成损失和困扰,也不利于个人成长和长远发展。”
李晓欢告诉记者,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已经形成法律上的契约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要按照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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