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六问“女辅警敲诈案”舆情
一问
判决书引舆论哗然,一审判决结果存争议?
舆情源自江苏灌南法院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涉事辅警许某因“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一审被判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判决书被曝光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在互联网上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民对该名女辅警表示出“同情”的态度,认为对于女辅警的处罚有失公允,并且判决处罚的力度过高,对于案件中部分所谓“官员”的涉事人处罚不明确。有观点认为,女辅警之所以被炒作,这是老百姓对权力腐败的极其厌恶和信息不对等的极其反感。网上甚至传出有律师要为辅警做无罪辩护的声音。
二问
本不该上网的司法文书是如何公之于众的?
一审判决书引发广大网友关注,随后判决书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从网上撤回,此举虽有法可依,但这个节点撤回,难免引发公众疑问。根据最高法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规定,裁判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微信公号“徐雪芬律师”文章认为,将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书放到网上,不仅是法律常识性的错误,更是政治敏锐性的缺失。
《南方都市报》指出,原本层层有审核、有明确脱密技术处理的裁判文书,却在二审上诉期间就冒失地进行了公开,这对于并未被最终认定有罪的被告人而言,其诉讼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尊重。对于司法文书撤回后是否应当进行程序复盘,查找不当公布的责任源头的疑问有待回答。
半月谈网观点称,裁判文书公开的初衷是倒逼审判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判决书引发法律界广泛讨论,这无疑也是检验和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水平的契机。
三问
面对公众质疑,官方的信息公开缺少坦诚?
这起案件拥有不少“吸睛”的元素,舆论场中的热度恰恰说明了,民众对于更多的真相、更多确凿信息的期待。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公开解答才是正理,在网民与媒体的追问下,本案所涉灌云县有关部门给出了“已处分”的回应,但具体处分情况以及涉案公职人员的现供职详情,依然语焉不详。
《南方都市报》评论称,对本案的了解需求,都属于公众知情权的范畴,获知详情本不应当如此困难重重。即便是出于保护“被害人”隐私的考虑,对涉事公职人员处分情况的详细公示,也可以参照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的模式,做必要的脱密处理。问一句就真的只答一句,有关地方的态度恐难称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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