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交通执法部门该反思什么?
接连有货车司机做出喝药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是否意味着执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问题?比如,面对执法争议,是否有畅通的申诉与复议机制?再比如,有全国人大代表称去年全国交通罚款高达3000亿元,有些路口的违章罚款累计过亿,是否存在“罚款创收”“以罚代管”?
交通执法部门应该这样“学党史办实事”
来源:4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易艳刚、刘晶瑶
据媒体报道,山东一名货车司机送货去广东,途经各省超限检查站都正常通过,但在广东清远一个超限站被判定超重一吨多,面临罚款、扣分处罚。司机多次要求复磅均被拒绝,拨打投诉电话被告知“不接受投诉”。最终,司机割伤左臂自残后才被允许复磅,显示超重不足一吨,未达处罚标准。
最近一段时间,交通执法引发的争议还有多起。在广东佛山,一个高速路口疑因标志标线设计不合理,一年内有18余万人违章被罚,被称为“印钞机路口”;在河北唐山,一名货车司机因定位系统“掉线”被执法人员告知要罚款2000元后,服毒不幸身亡。
从一些司机的吐槽看,动辄罚款、罚款过重、僵硬冷漠、投诉无门等交通执法乱象,在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今天,已成为物流堵点和数千万货运司机痛点。
怎么看怎么办?正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已经给出了答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对有交通执法权的相关部门来说,“学党史办实事”,就应该切实检视、整改执法乱象,把民生堵点痛点,当做为群众办实事的“发力点”。
“学党史办实事”不是口号是行动。交通执法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就要看一看执法行为是否做到了顺民心、厚民生。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相关个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纠正错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要从个案中寻找共性,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检视交通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
比如,接连有货车司机做出喝药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是否意味着执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问题?比如,面对执法争议,是否有畅通的申诉与复议机制?再比如,有全国人大代表称去年全国交通罚款高达3000亿元,有些路口的违章罚款累计过亿,是否存在“罚款创收”“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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