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处以行政处罚
央视网消息: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众安财险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在自营网络平台——官网和众安保险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宣传销售用语与条款或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保险产品条款、宣传销售页面截图、任职文件、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二、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重疾险”“600万医疗保障”的宣传销售用语与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宣传销售页面截图、任职文件、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众安财险在某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个人轻症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众安财险在某APP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公司说明、任职文件、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