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卖唯一住房被中介私吞60万

2022-06-07
作者: 张沁 莫芷盈 来源: 潇湘晨报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老有所居是安享晚年的一个重要保障。王大爷在厦门有一套唯一住房,近日,因急需资金周转,王大爷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张某居间出售该套房产。张某在王大爷和买家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二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还编造了一个新的谎言,获取王大爷收取房款的银行卡及密码。张某私吞了王大爷银行卡里六十余万元的售房款,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王大爷的经济损失人民币近六十万元。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年近七旬的王大爷退休后就一直独自生活,在厦门其名下有一套唯一住房。

  因急需资金周转,王大爷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张某居间出售该套房产。然而,张某却在王大爷和买家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二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

  签约过程中,张某以帮助王大爷偿还该房屋设定的抵押贷款为由,提议将用于接收首付款的银行卡交给自己,并谎称银行卡会由其所在公司统一保管。

  王大爷虽心生疑虑,但在张某一番劝说后,也就相信了张某的话,同意将售房、偿还贷款、过户等相关事项全部委托给张某办理。签约时,除张某外,没有其他该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在场。签约后,张某又编造了一个新的谎言,获取王大爷收取房款的银行卡及密码。

  林某依约支付购房款后,房屋顺利过户到林某名下。而张某却私吞了王大爷银行卡里六十余万元的售房款,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王大爷发现被骗后心急如焚,立即报警。

  经查,张某赌博成性,欠下了不少高利贷。迫于经济压力,能说会道的他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及王大爷年纪大警惕心不强的弱点动起了歪脑筋。

  思明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王大爷的经济损失人民币近六十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名下无多少财产,经法院多方努力后仅执行到部分金额。后王大爷又起诉该房产中介公司要求索赔,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介公司向王大爷赔偿30%的损失。目前,该部分赔偿已执行到位,最大限度为老人挽回了损失。

  6月7日,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骗子本来就不对,还骗老人的钱,一定要把钱全部赔偿到位”,也有网友直言,“年纪轻轻就说无力偿还,打工也要把钱还给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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