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瞭望》周刊:民企内部反腐待加强
◆民企腐败问题频发,且与公共部门腐败相互交织。短板待补
◆民企反腐的制度设计远落后于公共领域
职务侵占挖墙脚、虚增交易环节、期权式行贿受贿……记者近期在民营企业集中的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调研了解到,民企腐败问题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大额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一些对我国营商环境的评价。民企反腐的制度设计落后于公共领域,亟需建立起预防打击的“天罗地网”。
“一进一出”腐败多发
近年民营企业腐败案件多发,对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有所增加。
涉事民企量多面广。从近期头部互联网企业公开发布的企业内部反腐年报看,2022年腾讯查处案件70余起、辞退100余人;美团移送司法机关107人,清退合作商家41家。
另据浙江省相关部门2022年底联合通报的涉企经济案件数据,截至2022年11月,浙江省共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等涉企经济案件1400余起,涉案资金近200亿元。
负面影响有所加深。受访律师表示,一是腐败和泄露商业机密串联对企业危害大,轻则导致企业经营活动成本升高、竞争力降低,重则核心技术人员被收买,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灭顶之灾”;二是腐败容易滋生负面潜规则,例如互联网平台入驻商户被要求向工作人员“返点”作为回扣,无形中增加了小微商户生存压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认为,民企内部腐败危害大,除直接经济损失外,案件呈现民企腐败和公共领域腐败交织等特点,对整体营商环境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记者调查了解到,民企内部腐败易发多发,往往集中于“一进一出”环节,即采购销售领域,表现为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这类硕鼠式腐败一般为专业人员隐蔽操作,蚕食企业资产不易发现,严重侵害民企利益。
苏州某光电公司因在生产经营中需大量采购和维护信号板等设备,时任该公司下属制造工厂负责人蔡某某,在发现可虚增交易环节侵占公司利益后,便与同事陈某合谋,以自己情人名义成立一家电子公司,并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使之成为所在公司供应商。
蔡某某与陈某以每台约1.2万元的价格从第三方公司购买信号板等设备,又以每台3万至4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所在公司。此外,其所有安装、维修服务均由该电子公司承担。利用这一虚增交易方式,蔡某某等获取被害企业各款项差价200多万元。
“以虚增交易环节方式掩盖个人侵占企业财产的犯罪行为,其作案手段较其他职务侵占类案件更加复杂隐蔽。”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姚界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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