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带薪年假,休起来怎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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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感”休假观根深蒂固,“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走不开,“干一天挣一天的钱”不工作就没钱挣……多年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情况不乐观。专家提示,年休假不仅是劳动关系问题,还涉及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家庭与社会等多方面问题,应从该制度的多元视角和功能予以推动。
“入职3年多,没休过一次带薪年休假,公司不提这回事,我们也不好意思问。”说起带薪年休假,在一家农产品销售公司工作的曹鹏有些无奈。他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热门旅游地总是人挤人,他期待能休上年假,带着家人放松旅行。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劳动法时就明确了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然而,多年来的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劳动者常常迫于职业压力不能休、不敢休,或在形式上自愿放弃。
带薪年休假明明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休起来怎么这么难?专家提示,年休假不仅是劳动关系问题,还涉及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家庭与社会等多方面问题,应从该制度的多元视角和功能予以推动。
不好意思休,“耻感”休假观根深蒂固
“不好意思请假,怕领导对我有意见”“老板不休假,我们打工的怎么敢奢望”……社交平台上,关于年假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的抱怨声不断。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然而,受求职不易等现实因素影响,能够享受年休假的劳动者并不是很多,特别是在加班文化盛行的单位,一些职工对休假心存“耻感”,“休不休假”甚至还会成为衡量职工工作态度的“标尺”。
工作十余年,曹鹏换过4家公司。他告诉记者,大型国企的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对完善,中小型民营企业则较少有这一制度,如今就业压力不小,职工更不敢要求年休假权利。
“之前有同事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得到仲裁委支持,尽管如此,公司仍未将年休假列入管理制度。”曹鹏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说,根据20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这种制度设计大大降低了带薪年休假实际落地的可能性。”
《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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