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法官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郑州2月28日电 题:河南漯河女法官被害事件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刚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党志军执行了死刑。2024年12月23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党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后又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党志军死刑。
据悉,党志军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因对判决结果不满,产生报复心理,将王佳佳法官杀害。
为何一起看似普通的民事判决却引发如此极端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依法对罪犯党志军执行死刑
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24年8月7日18时26分,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漯河市郾城区一小区疑似一名女性被人用刀捅伤。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名女性倒在地上,周围有血迹,咽喉处、胸腹部、胳膊上有伤口,已无生命体征。经确认,遇害者为王佳佳。
警方告诉记者,作案后,党志军骑电动自行车迅速逃离现场,返回家中服用事先购买的安眠药,畏罪自杀未遂。次日凌晨3时许,党志军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党志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党志军在民事诉讼中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未遂,预谋报复,杀害依法公正履职的案件审理法官,致一人死亡,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惩处。原审判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审判处党志军死刑的刑事裁定。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党志军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党志军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调解未果对簿公堂
记者了解到,案件始于一场普通的交通剐蹭事故。
2024年4月4日上午,党志军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根据现场记录,两车均受轻微损坏,党志军的脚踝和手腕处出现扭伤,他当场向李某某索赔5000元,但未能达成和解。当日,党志军被送到郾城区中医院治疗并办理住院手续。
郾城区中医院骨科医生介绍,4月4日,党志军被送至其所在科室,称其脚踝和手腕处有疼痛感。病历显示:党志军左手腕、左脚踝关节轻微肿胀。经过半个月治疗,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但党志军称他的手腕和脚踝关节还是疼,要求继续住院。5月3日,党志军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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