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身份证”要来了?微信、淘宝、小红书等App已上线试点

2024-08-01 4084 2
作者: 记者 来源: 大皖新闻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什么是“网号”“网证”?

  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

  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根据《征求意见稿》,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为什么要统一签发“网号”“网证”?

  起草说明指出,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用以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

  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后,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

  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

  明确“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服务平台采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则”,即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为自然人提供“网号”“网证”相关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的解释告知、数据保护等义务,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身份核验结果信息的“最小化提供原则”和依法处理要求。

  如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

  对于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应按照“最小化原则”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相关的明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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