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拟修改,专家:让结婚更容易,离婚更理性
8月12日,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起止时间为8月12日至9月1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限制,征求意见稿还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具体规定。
人口研究学者何亚福认为,拟修改的婚姻登记条例让结婚变得更容易,也让离婚变得“更难”。而这个“更难”展开而言,其实是为了让离婚更理性,特别是针对年轻群体的冲动离婚。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登记地域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两项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相比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对户口簿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限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则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离婚登记中,同样取消了户口簿和地域管辖规定。
8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上海、重庆多家民政局,目前,结婚登记需要按照现行规定提供户口簿。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证件照,并提前14天在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双方均非北京户口也可以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居住证。北京市政府官网的婚姻登记办理指南中提到,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还需提供一方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从2021年开始,多个省市开始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023年,跨省通办试点扩大到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征求意见稿中取消地域管辖限制的规定,意味着将跨省通办的范围扩大到全国。
何亚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登记的地域限制,大大方便了那些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人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以前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是为了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现在婚姻登记信息已经全国联网,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可以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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