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嫌猥亵指认现场时翻窗坠亡,涉事警察被定罪免处
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教师山某某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当地警方赓即立案侦查和取证,山某某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坠楼身亡。
由于犯罪嫌疑人山某某死亡,当地警方依法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案。当时押解山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警务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15日,该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山某某系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亡。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李某某两名警务人员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回放:
女生报警称被猥亵
涉事男教师辨认现场时坠亡
嘉定中学是一所公办高中学校,由乐山四中和新桥高中合并,设置两个校区。时年57岁的山某某在该校新村校区高二某班任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此前他在原新桥高中任教20年。
2022年3月31日,一则有关山某某的消息突然在校园里传开——高二某班一名女生报警称被山某某实施了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随后,警方介入调查,不少学生家长纷纷闻讯而来,强烈要求学校和警方严肃处理。
2022年4月1日上午,山某某被通知到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录完口供后于当晚回家。当天,警方同时对多名女生进行了询问调查。
4月2日,公安机关对山某某涉嫌强制猥亵案立案侦查。次日下午5时许,山某某妻子梁某某得知消息,其丈夫山某某在学校坠楼身亡。
记者了解到,当天(4月3日)下午3时许,民警林某、辅警李某某押解山某某至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时,其将两名警务人员引至另外一栋教学楼4楼后,趁两名警务人员不备,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
庭审:
涉事警察被判玩忽职守罪
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2022年8月25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民警林某、辅警李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8月29日,对二人取保候审。9月30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两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15日,该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李某某押解犯罪嫌疑人山某某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规定,致使山某某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口,坠楼死亡。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翻窗坠楼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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