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司法是一条疯狂捞钱的生意链
三权分立、法治精神、公平正义,这是美国自我标榜的司法制度;暗箱操作、按需执法、捞钱为上,这才是美国司法制度在现实中的真实面目。
老墨之前在《是工业明珠的坠落,还是美式霸权的恶果?》一文中和大家聊过波音公司“吹哨人”巴尼特的“自杀案”。最近,又有美国媒体曝出,巴尼特生前曾向密友表示:“如果我出事,我肯定不是自杀的”。巴尼特的律师也发表了一个声明,认为事发前毫无征兆。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被拿出来反复讨论?我觉得,巴尼特的“自杀”并非个案,也不只是一个关于个人悲剧的讲述,它触及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美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
三权分立、法治精神、公平正义,这是美国自我标榜的司法制度;暗箱操作、按需执法、捞钱为上,这才是美国司法制度在现实中的真实面目。美国在长期的丰富实践中,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全流程、多角度、自动化的经济适用法律体系。在这套体系中,定罪可以用来挣钱、美元可以用来脱罪、不能碰的话题可以一直拖下去。
1、在美国让人闭嘴很简单
“自杀”的约翰·巴尼特已经多次充当“吹哨人”举报过波音公司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2016年,巴尼特发现波音787的氧气系统有四分之一无效,向管理层反映无果后,直接向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举报,但FAA称“无法证实”而不了了之。2017年,巴尼特因为“健康原因”被辞退。2019年,巴尼特再次举报,称南卡罗来纳州波音工厂故意把不合标准的零部件安装到飞机上,此事同样不了了之。而日前的第三次举报,终于惹恼了某些人,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巴尼特和波音公司这样的庞然大物作对,还不懂得“见好就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诉讼,很明显是没有看到前人“血的教训”。
前美军士兵伊恩·菲什巴克在本世纪初被派往伊拉克作战,目睹了美军在伊拉克土地上屠杀平民、虐待囚犯等暴行,而美国对外却宣扬是在进行“民主”“自由”的改造。菲什巴克对此良心难安,曝光了美军的种种暴行。其后他虽然被美国媒体树为“吹哨人”的典范,但实际境遇却非常糟糕。菲什巴克饱受美国社会的侮辱和攻击,从此流离失所、衣食无着,生前还多次透露自己被“美国情报部门盯上了”。最终,他在42岁时“患上精神疾病”,孤独地死在了医院。
爱泼斯坦则更加有名,他因涉及未成年人性交易案件被捕,并很快于2019年8月死在曼哈顿监狱中。在他“自杀”当晚,监狱监控系统“突然”坏掉了、看守他的警卫“恰好”有事离开了、同囚室的犯人“碰巧”被传唤了……爱泼斯坦“自杀”前,还“幡然悔悟”把自己暴打一顿,因为法医发现他的尸身有多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