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实习生背锅?

2024-06-06
作者: 燕公子 来源: 燕七公子

  致3人死亡的济南坍塌事故,最终由一实习生背了锅。

  此锅无计可消除,实习生一脚走出校门,一脚踏入牢门,目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3年12月30日,济南市历城区大明湖排水分区项目,工人们在施工作业时突发坍塌,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00万。

  济南市成立事故调查组,历时数月,于2024年4月出具了事故调查报道,根据报道内容,有2名直接干系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其中就包括实习生王念璞,他的实习岗位,是四工区项目部项目质量员,负责山大南路施工现场管理。

  报道一出,网上嘘声四起,很多网友为王念璞抱屈,质疑济南坍塌事故让实习生背锅。

  那么实习生真的背锅了吗?我仔仔细细捋了一遍调查报道,再次信服一条真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从报道来看,实习生固然有过错,但严重程度,根本无法与施工过程中的其他重大过错相并论。

  第一,施工队伍在没有确定的施工方案时,就已经开始施工。

  根据调查报道,2023年12月8日开始,施工队伍负责人王良法安排路旭英召集人员、机械开始对事发工段进行探坑开挖作业,采用槽钢进行支护。

  (注意路旭英这个名字,后面要考。)

  作业开始仅3天,项目部在检查时就发现了局部塌方,于是问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此处应采用内支撑式拉森钢板桩进行支护,你们怎么用槽钢呢?

  也不知道施工方当时怎么回答的,反正最终交流结果是项目部“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支护方式”,个人理解也就是说并非硬性规定,有商量的余地。

  然后在12月12日之前,施工队向项目部上报了专项支护方案,并且于12月13日前完成了现场支护。

  这一段说明什么?说明施工队在开始施工时,是没有一个上下一致认可的施工方案的,在项目部发现部分坍塌后,施工队才上报了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队不上报,项目部也不知道主动去要来审核;现场危险性施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总监竟然全都看不见!

  第二,部分塌方后,施工队伍再次擅自更改支护方式。

  在上报了专项施工方案后,2023年12月18日,王良法又安排人员将现场支护方式改为钢板支护。为啥是钢板?因为钢板省钱。

  这时就别说什么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支护了,就是他们自己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他都已经不遵守了,完全呈现出一种随心所欲的施工状态,怎么省钱怎么来。

  而负有监管之责的项目部和项目建设组,则与施工队展开了一场匪夷所思的长期拉锯,就是只作出反对态度,却完全不管有没有实际效果的那一种。

  项目部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罚了施工队2000块钱;项目建设组发了2份《专项检查表》,向各方告知支护不规范的事情。

  就这么着,10天过去了,施工队还没改。

  2023年12月28日,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又一次“发现”此地段存在较大坍塌隐患,“发现”沟槽支护施工与设计方案严重不符。

  于是这次,安全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各自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单,要求增加支护和安全管理人员。

  都到这个时候了,都还只是整改而不是停工。

  第三,项目部领导拖延停工时间。

  又过了1天,也就是12月29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范怀伟终于看不下去了,向青岛投资公司下达了《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队当天下午就停工,在安全支护体系建立完之前,不得私自进行施工。

  实习生王念璞的职业生涯转折点来了,作为项目部实习质量员,他签收了这份《工程暂停令》,又呈送给了领导。

  当天晚上(具体几点没说),项目部常务副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齐聚一堂,商议制发了《工程停工令》,又派王念璞递送给施工方公司。

  暂停令上明明要求29号下午就停工,为啥领导们29号晚上才开会商议制发《停工令》?停工时间不就又耽误了1天?

  还有,这个所谓的“晚上”究竟有多晚,王念璞是不是已下班?就算王念璞没下班,施工方公司的领导下班了么?王念璞能不能找到接收文件的人?

  领导们自己都把时限给磨叽过期了,那他们交代王念璞送达时间了么?怎么交代的?

  这些报告里都没说,反正就是一句话,由于王念璞个人原因,《工程停工令》没及时送达对方公司。

  然后悲剧就发生了。谁都没想到——或者说想到了却总是抱着侥幸——这份没有下达的停工令,断送了3条命。

  2023年12月30日一早,涉事路段又开始施工,3名工人下到沟槽底部进行施工作业,9点33分,随着轰然一声,沟槽南侧的土方坍塌了。

  支护用的4块钢板发生整体位移、倾覆,造成沟槽内正在作业的胡金柱、于雪峰、王汉宝3名施工人员,当场被挤压死亡!

  据调查报道,有2名相关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一是路旭英,也就是施工队伍负责人王良法的下属,施工队伍技术员,他被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是王念璞,报道里说,其“在得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目前,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干着跑腿小哥的活,担着动辄入狱的责,说的就是王念璞无疑了。这么大的事故,他就背起了问责行动的半壁江山,这实在令人唏嘘。

  王念璞固然有过错,但他的过错与诸位领导相比,哪个更严重呢?他身上承担的责任,与他领取到的薪水,是否成正比呢?

  人命关天的安全隐患,一次次的“发现”,一次次地往后拖,最后一棒,终于交在了实习生的手上。

  可是现在又不是古早时代了,非得千里夜奔送鸡毛信才能送达停工指令?

  微信、短信、电话,哪一样不能“使命必达”,也许唯一的区别,就在于电子信息是有时间记录的,且无法修改。

  话说回来,既然文件这么重要,为什么指派一个实习生去送,为什么也没人去复核有没有送到?

  3条无辜生命离世,代价不可谓不沉重。但正是因为后果悚然,才更让我觉得有必要为王念璞说句公道话。

  不仅因为公道不能只在人心,还因为只有正视现实和因果,才能避免下一次相似悲剧的暴击。

  灾祸来袭,倒霉的总是普通人;溯源追责,倒霉的还是普通人。

  可以他们的能力,背得起这么大的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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