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贪腐案悬疑:监察委未将500万无罪证据入卷,律师进监狱调查
作者|刘虎
2024年5月8日-10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民营企业家余建华行贿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贵阳银行)两高管案。这已经是该起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二次开庭。根据习惯,辩护律师在一周之内的5月15日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仅过了两天时间,即5月17日,法院就匆匆下了判决。
虽然是重审判决,且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但余建华的罪名、刑期、罚金与原审一模一样,均是因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赃款5900余万元。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合议庭,但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事实认定部分的内容、措辞甚至标点符号竟都与原一审判决高度雷同,具体措辞仅有90字不同。
两份判决书内容对比。判决书截图
目前,余建华已再次提出了上诉。
01
陷落:查办银行行长,殃及民企老板
余建华,湖南常德人,贵州贵安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及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多年前余建华从湖南到贵州打拼,开始是在自己姨姐夫孟兵的公司打工,后来成为合伙人,独自负责贵州公司的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汽车轮胎代理销售等),并开始与贵阳银行金城支行(后改为云岩支行)打交道。
余建华公司开发的楼盘。刘虎 摄
2021年2月4日,贵阳银行云岩支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刘志浩被监察机关留置调查。
刘志浩被留置22天后,身为贵州贵安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及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余建华,被留置调查。
余建华被留置近三个月后,2021年5月19日,曾任贵阳银行金城支行行长、贵阳银行副行长、行长的夏玉琳,被留置调查。
先于余建华被留置调查的刘志浩,已于2022年6月28日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犯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515万元,并判决对其贪污所得赃款3211.4万千元及孳息发还被害单位贵阳银行云岩支行俱领,退缴的受贿所得赃款2687.88万元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后于余建华被留置调查的夏玉琳,已于2022年10月12日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受贿赃款2063.03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办案期间,贵阳监委已扣押其人民币603万元、美元7万元、英镑5.5万元,另查封扣押财物若干)。
贵阳中院一审判决后,刘志浩及夏玉琳没有上诉,现已分别投监改造。而二人被认定的受贿犯罪金额中,各有2000万元被认定是余建华贿送。而这各2000万元,目前正受到余建华的否认和余建华辩护律师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