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2018年新年刚过,中央就连续做出了两个重要决策。
一是,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斗争,迅即在全国展开。
二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两个看似不相干的文件,其实是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这体现了中央决策的系统性。
扫黑除恶,农村无疑是重中之重。为什么呢?这是由于最近三十年来,党的领导逐渐退出农村基层,以至于形成了权力真空造成的。
农村扫黑除恶,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什么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非扫黑除恶无以振兴乡村,不振兴乡村则扫黑除恶必然落空。
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重新写入了毛主席的教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原则必须在扫黑除恶和振兴乡村的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有必要重新梳理一下近代以来,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的演变过程。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历了风云激荡的百年史,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农村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皇权不下县,朝廷委派的官员只到县一级,县以下主要是乡绅自治,也就是由告老还乡的官员、考上秀才或举人的读书人等依托宗法制度进行乡村治理。
乡绅自治应该说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也绝不像目前一些新右派知识分子所描绘的那样温情脉脉,如田园牧歌一般美好。
许多乡绅同时也是大地主,动辄田连阡陌,他们在农村是压迫性、剥削性的力量,到了近代,乡绅更蜕变成欺压农民的地主恶霸、土豪劣绅。
正如毛泽东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所总结的那样,土豪劣绅在农村通过神权、政权、族权、夫权等四大权力,残酷压榨剥削农民,是农村凋敝和农民苦难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迟迟无法启动的主要障碍。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推翻的三座大山之一的封建主义,主要就是指向这个阶层。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土地改革的完成,原有的乡绅/地主阶层被彻底粉碎了,治理农村的权力转移到了农村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手里。
这些人大多是翻身农民,在抗日战争时许多人都有当游击队员或民兵的经历,跟着共产党出生入死,解放战争时他们积极参与土改、组织支前,推着小车、抬着担架跟随大军南下。新中国成立后,他们自然而然的成了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对象,我们可以形象的把他们称为“老支书一代”。
“老支书一代”的特点是政治觉悟高,跟党一条心,经验丰富,执行力强,在农民当中享有崇高威望。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主要通过他们实施。
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承担了国家工业化的大部分成本,当时的一化三改造、统购统销、合作化运动等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农民为把新中国建设成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
所有这一切,没有老支书们在基层农村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没有他们带领农民为改变农村面貌战天斗地,是不可想象的。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再次发生了巨大变化,老支书一代由于政治和年龄的原因,也逐渐凋零,但硕果仅存的一些老支书,和一些继承了老支书光荣传统的新支书,仍然在新的形势下带出了全国瞩目的明星村。
如吴仁宝之于华西村、王宏斌之于南街村、老坚决霍金河之于周家庄村等等,他们的成功经验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了思路,保留了希望。
八十年代以来,为了应对农村人民公社被取消以后,农村再次小农化、碎片化的新形势,在农村领导机制方面主要进行了两种探索:
一是“能人(富人)治村”,即鼓励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回乡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
二是“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这两种做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都暴露出了不小的问题。
不客气的说,这两种做法都带有甩包袱的性质,都削弱甚至放弃了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而农村基层的黑恶势力,正是在这种削弱与放弃留下的真空中,如恶性肿瘤一般野蛮生长起来的。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在一定意义上说,“能人(富人)治村”是乡绅自治的一种回归。从善良的角度来看,“能人(富人)治村”的出发点是希望“能人(富人)”能够利用自己的财富、能力、社会关系等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
但这一设想的盲区在于,“能人(富人)”也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管理权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实践中,“能人(富人)”回到村里后,并不带领大家一起致富,而是利用村支书、村主任的位置获取更多的资源为自己的企业谋利益,只“带富”了本家族或者与自己企业有利益关系的一些村民,大部分普通村民的利益反而受到了损害,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状态。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能人(富人)”由于既无传统做依托,又无宗法制度的支持与制约,并且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多是社会边缘化人群,所以他们很容易利用黑恶势力来做自己的打手,甚至自己蜕变为黑恶势力,变成新一代的土豪劣绅。
能人(富人)治村的一个理论和逻辑悖论是:先富起来的人是着重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先私后公,而“村官”的要求首先却是要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先公后私。这其中的矛盾如何协调?交叉点在哪里?所有关于能人(富人)治村的叙述都不能完美的回答这个问题。
“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治理的一大突破,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其积极意义不容低估。
但必须指出的是,由于金钱、宗族两大因素的介入,许多地方的海选没有被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所谓的民主选举几乎成了贿选政治、宗族政治、黑社会政治的代名词。
在一些富裕的地区,由于巨大利益的存在,村主任的职位炙手可热,选举简直成了群雄逐鹿的战场。为了拉选票而请村民吃饭、给村民钱、给村民礼物,甚至动用黑社会武力威胁,成了一般惯用的手法,有的候选人在选举中落败后,在村子里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不得不远走他乡去打工。
扫黑除恶之后,如何避免农村再次出现权力真空,为黑恶势力的卷土重来预留空间,使振兴乡村战略无法落实,值得认真思考。
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党对基层农村的领导,别无他途。
在目前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已经瓦解或基本瓦解的背景下,可以考虑选派优秀的机关干部,经过培训后,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作为一个过渡性的解决办法。
事实上,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这些年已经在做了,但着眼点更多是放在带领农民致富上,而没有从重建党对基层农村领导的战略高度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书记到村之后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任期结束后将权力移交给谁?都没有得到认真思考与讨论。
在笔者看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实际上也是向党的优良传统回归。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向情况复杂、各项工作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派驻工作队,是党的农村工作的成功经验。
工作队到了农村之后,依靠广大贫苦农民和靠拢党的积极分子,组织民兵、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发展生产、动员人力物力支援前线,很快就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当时的一些文艺作品如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都生动真实的反映了这段历史。
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虽然还不能说就是工作队,但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比如都负有改变农村面貌、振兴乡村的使命,都得到了上级党和政府的支持,都有更加广阔的视野等,因此,有许多经验也可以借鉴。
不过,担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虽然拥有种种优势,但要做好工作也并不容易,如何才能迅速的打开局面,实现预期目标呢?
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要端正思想和态度,抱着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思想到农村工作,绝不能有镀金思想,候鸟心态,要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赢得农民的支持和信任;
其次,在农村开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基本法宝。对于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最简单明了的概括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先做群众的学生,后做群众的先生”。
如何做“做群众的学生”?
第一书记至少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要明了群众的真实需求,具体到村庄,就是农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最需要解决的困难又是什么?二是要把握当农村社会的真实情况,对本村本地的状况要进行客观分析,这需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可以说,进行调查研究是第一书记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部分。每个第一书记到村工作一段时间后,都应该向上级提交有分量的调查报告,这也应该成为上级考核他们工作的重要指标。
对于“到群众中去”和“做群众的先生”,则是指第一书记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振兴乡村的政策后,要下力气向农民群众宣传、解释,如果农民有不理解的地方,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做思想工作,把政策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不仅仅是第一书记案头的装饰物。
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和培养基层农村的健康力量,吸收他们入党,并且清洗那些已经黑化的腐败分子,整顿基层党组织,应该第一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
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一定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全部目的,都是为了使农民的主体性通过党的领导充分实现。因此,绝不能满足于拉一两个项目,修一两条道路。
若干年之后,当第一书记离任,衡量其工作成败的标准,主要看是不是留下了一个坚强有力、有威信的党支部?看农民的积极性是不是被调动起来?看黑恶势力是不是被打下去?歪风邪气是不是被压制?等等。
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最终还是要靠内生于乡村的、坚决跟党走的健康力量来领导,而不可能永远靠下派第一书记来领导。这一点必须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