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社会科学领域里最容易歪曲和混淆的一些基本概念(下)
形式逻辑认为,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三种抽象的思维形式存在,一是概念,二是判断,三是推理。毛主席也说过,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概念而达于思维,思维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做判断和推理的功夫。不同的概念组成判断,不同的判断组成推理。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科学,也就是研究概念如何组成判断,判断如何构成推理。但推理的前提是判断,判断的前提是概念。所谓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任何概念都有特定的内涵及外延属性。现实生活中,在一种文化体系中,由于种种原因,允许一个概念有多种含义,同时在历史的发展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变化。但在任何一门学科体系中,“概念”只能有一种特定的确切的含义。如果用日常生活含义解读科学概念、用历史上曾经有的含义解读今天作为一门科学的概念的含义,或用主观主义的理解解读科学含义等等,也就是歪曲、混淆科学概念的科学含义。那么由这样的概念组成的判断一定是错误的,由这样错误的判断组成的推理更是荒谬的。但是笔者在多年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发现这种基本概念的歪曲和混淆的现象而导致判断错误、推理错误的理论研究文章和著作比比皆是,也是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中垃圾论文、垃圾著作泛滥成灾的极其重要原因。笔者以大家所熟悉也是最常用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基本概念说起。这里继上篇五个基本概念之后再讲五个基本概念即革命、资本和市场经济、实践。
第六“革命”
“革命”也是大家非常熟悉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一般马克思主义原理教材都这样写到,“革命”是阶级社会中先进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发展。“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即经济和政治领域实行根本的改造,因而也使思想文化领域里发生深刻的变化。在马克思主义者开来,“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先进阶级夺取政权显然是一场革命。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十月革命、中国革命等等。按照唯物辩证法原理,任何先进阶级通过“革命”夺取政权之后,政权有否可能丧失?回答显然是肯定的。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同历史上一个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的革命还不完全相同,无产阶级革命不仅要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同时,而且还要革命夺取政权之后,消灭剥削阶级的经济基础即私有制。那么已经夺取政权了的先进阶级特别是无产阶级采取一系列巩固政权和消灭私有制的措施和行为还叫不叫“革命”?显然在这一问题上就发生了显著的分歧:一方认为,政权既然已经到手,那么执政者和执政党的任务和中心工作就应该全力搞好经济工作。“革命”的任务基本已经终结了。另一方认为,革命者夺取政权,绝不意味着革命已经终结,新生的革命政权随时都有可能被颠覆,旧的社会制度都有可能复辟。作为执政的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还要“消灭私有制”,实行“两个决裂”,还要“继续革命”。“革命的根本问题仍然是政权问题”。显然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持后一种观点,毛主席七届二中全会讲话中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今后的路还更长、更艰巨、更伟大,还要继续长征、继续革命。由此逐步形成了毛泽东的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三个历程碑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个理论不是单纯的理论演绎的结果,而是对客观事实和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危险性的研究的客观结论,是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必然产物。
但是毛泽东去世后,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阶级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两条路线斗争的基本观点被否定,那么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的含义也被修正和篡改。“告别革命”、“革命党转为执政党、生产党”的意识笼罩整个社会和党内政治生活中。那个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就是这股思潮的典型代表。至今没有看到中央党校对王长江等人的这种否定“革命”的错误思潮进行严肃和深刻的批判。同时,领导人讲话或官方文件中,虽然也提到过“革命”、“自我革命”的概念,但不是从“消灭私有制”、“两个决裂”、“巩固政权”和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角度谈“革命”的含义,而只是从实现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所谓“初心使命”角度解读“革命”。记得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之际,中宣部长刘某某在纪念大会上讲,中国共产党人对十月革命的纪念“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好、发展好,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使社会主义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展现更加光明的前景,为人类探索更好发展道路作出更大贡献。”这难道不是对“十月革命”中的“革命”二字的歪曲吗?客观地讲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最主要的科学概念之一“革命”及其科学含义已经从大多数领导干部、党校教员、共产党员头脑中程度不同地消失掉了,即使没有消失,其含义也被歪曲和篡改了。
第七,“资本”和“市场经济”
“资本”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独创。资产阶级思想理论家亚当·斯密已经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商品”、“资本”及其有关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但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把商品交换的根源归结为人的自私本性、把商品交换的关系只是看做物与物的关系,没有对创造价值的劳动进行二重性分析和揭示价值形式发展的完整过程及货币的本质。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上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把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自己说,他的劳动二重性原理是理解他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同时劳动还区分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商品的质的规定性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一般劳动。货币的实质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其也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货币的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商品生产者占有货币意味着自身的劳动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也表明货币的来源途径手段是自身的劳动。货币一经产生,就获得了与普通商品不同的相对独立形态。商品的内在矛盾转化为商品和货币的矛盾。同时人们既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货币,也可以通过劳动之外的其它途径如权力、货币、暴力、欺骗等得到货币。后几种途径占有货币实质就是占有他人的劳动,就是剥削。商品生产者并不关心他人的货币的真正来源,只关心自身的商品能否换回货币。
如果说,商品的流通公式是W-G-W,资本的流通公式是G-W-G'。因此资本的本质就是能够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货币。资本表面看是物,但实质是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即一方占有另一方的劳动也就是剥削的关系。亚当·斯密也看到资本能够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但他认为,剩余价值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是低价买高价卖的结果,没有发现是劳动力的剩余劳动创造的。所以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正像货币不是物一样。在资本中也像在货币中一样,人们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物对人的关系,或者一定社会关系表现为天然的社会属性。资本也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还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9页)马克思这里不是把资本当做物,当做纯粹的货币,而是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与资本主义完全划等号。资本主义存在的条件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土地、劳动力和商品完全市场化。资本主义不仅仅是劳动产品的市场化,不仅仅是一般的商品经济,而是把土地和劳动力也作为商品推向市场,资本主义就是典型的市场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三个概念,但实质是一回事。把市场经济看做纯粹的离开所有制的资源配置,把资源配置看做既可以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合起来,也可以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彻头彻尾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但是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资本”概念的科学含义完全被扭曲了。一些人甚至一些经济学家把“资本”与“资金”混为一谈,讲引进“外资”理解为只是引进外国资金,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或其它途径增加生产资金也看做增加资本。这完全是把“资本”与“资金”完全混淆起来,是错误的。引进“外资”实质是引进外国资本,也就是引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就是自觉主动让外国人榨取中国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剥削压迫中国人民。这绝对不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而是打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旗号,行复辟资本主义之实。毛主席说过,这种复辟的“资本主义”不是典型的西方的资本主义,而是殖民化的资本主义。所谓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质是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生拉硬扯主观捏合在一起的驴唇不对马嘴的四不像的事物。尽管权力者和主流媒体轰炸式地大讲特讲“社会主义市场”概念,在一些权力者和部分学者看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已经变成不证自明的“真理”和说明、论证当今社会经济现象的理论依据、前提。但谬论就是谬误,绝对不会因为你讲千遍万遍无数遍就变成真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极端错误的反马克思主义概念作为理论前提和逻辑推演的基本概念逻辑推论做出出的一切结论都是错误的。
第八、“实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最基本概念,毛泽东的《实践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论》之后,特别是建国以后,毛主席在相当多的著作中进一步深入细致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系列的观点。毛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无疑是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主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哲学基础。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学过《实践论》的老同志都特别清楚毛主席的“实践论”的基本思想。但恰恰是1978年那场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始扭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思想尤其是“实践”的基本思想。由这场“大讨论”引发的所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是真正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而是主观主义的唯心主义的思想路线。所谓“解放思想”不是从被“实践”检验是错误的理论中解放出来,而是从“实践”检验是真理的科学思想中解放出来,用错误的的思想理论取代科学的思想理论。那么问题的要害、实质就在于歪曲和篡改了马克思主义“实践”概念的科学含义。
在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中,“实践”的定义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它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物质性,即实践的主体、客体、手段、过程都是客观的。二是能动性或者是自觉主动性,强调实践要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盲目的离开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一定会导致错误的实践结果。三是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实践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有消极、阻碍作用。上述观点在毛主席的“实践论”中,在毛泽东时代的有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教材中,讲得清清楚楚。但是自那场“真理标准”大讨论之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受到了方方面面的歪曲和篡改。具体表现为:
一是认为毛泽东的“实践”概念背离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的“实践”概念。马克思《提纲》中针对旧唯物主义对事物、感性只是从直观或客体方面理解事物,提出要从实践方面、从主体方面理解事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哲学思想理论界一些人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派”的观点照搬过来,把马克思这里讲的“实践”的特性只是理解为主体性或主观性的概念,否定实践的客观物质性概念。如果只是承认实践的主体性特征,就很难与唯心主义的观点划清界限。同时“实践”的观点只是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概念,但他们把“实践”看做本体论的观点,不仅要用实践的观点认识历史和人化自然界,也用用“实践”的观点认识整个自在自然界。这就根本否定了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物质本体论思想,彻头彻尾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二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看做完全脱离科学理论指导的纯粹的“客观物质性”因素。那场“真理标准”大讨论把“实践”看做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否定科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思想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真理标准要么归结为宗教神学、绝对精神、人道主义等纯粹精神的因素,旧唯物主义把真理标准归结为纯粹的“客观事物”。马克思讲这是错误的。马克思在第一条中提出科学的实践观思想之后,在第二条中就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页)显然这里讲的实践性强调的是实践的物质性。但实践并不等于旧唯物主义所讲的纯粹的自然物,而是人类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实践在具有物质性的同时,也具有能动性、自觉主动性,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本形式是人类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无产阶级所进行的实践活动也不是盲目的消极被动的活动,也是在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活动。所以当我们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思想时,不能否定科学理论在检验真理标准中的重要作用。毛主席“实践论”中说,“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2—293页)毛主席这里讲的清清楚楚,一个认识之所以称之为真理,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在这种理论提出时,经过科学理论的逻辑论证。第二是回到实践中经过实践的检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而非“唯一”标准。那种不讲或完全否定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在新的认识形成中的逻辑证明作用中的观点是错误的。
三是把“实践”的结果看做个人的主观感受,或者是事物的“枝节”、“实例”、现象看做实践的客观结果。实践的物质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实践的结果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实践的结果证明认识的真理性。但用什么样的“实践结果”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由于世界观历史观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许多人把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的主观感受当做“实践的结果”,典型的就是有些否定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所谓“事实”就是个人文革期间的主观感受,如那个给当年《光明日报》写“真理标准”文章的南京大学某教授就是用文革期间他个人受到的所谓“不公正”待遇,就以此事例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事实”依据显然是错误的。还有些人把文革期间的非主流的现象、枝节、个别实例及歪曲的“事实”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如那个所谓“国民经济崩溃边缘”的“事实”证明毛泽东时代和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的荒谬性显然都是错误的。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实践思想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不仅要用实践检验毛主席的路线正确与否?也要检验毛泽东时代之后的40多年的党的路线正确与否?4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确实有较大的发展。但社会的问题如腐败愈演愈烈、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道德沦丧、社会矛盾加剧,私有观念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中华大地蔓延开来,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尤其是官场、知识分子和青少年队伍中。所有社会腐败堕落现象都与私有观念的泛滥有直接的关系。这些确凿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实践结果”难道不能证明40年的思想政治路线的错误吗?就连邓小平本人也讲过:“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为什么中国的当权者不敢正视和承认上述“实践”的客观事实呢?为什么今天就不敢大张旗鼓地讲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或根本标准”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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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
【文/郝贵生,大学退休教授,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发表时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