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校尉:“合作社”“集体化”是时代倒退?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大学首席教授程恩富建议制定一部涵盖城乡各种合作社经济的《合作社法》,调动更多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因素。
程恩富教授还表示,我国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且全球的合作社立法也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合作社法》提供了丰富借鉴。
且不说这一建议究竟是否合理,但它反映了如今“合作社”已经摆脱意识形态标签,重新成为一个可以就事论事进行科学讨论的话题。
而当我们重新开始关注这一议题时,也可以发现很多打破“常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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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合作社的起源是50年代的三大改造运动中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合作化运动。这场合作化运动以及之后的人民公社,在日后的历史中褒贬不一。
对于集体化的人民公社,批评的声音往往集中在“大锅饭,养懒汉”“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上;而肯定这一制度的意见则认为,公社夯实了农村的经济和文化基础,避免了农村的贫富分化。
如果今天要搞合作化,能否尽量避免问题,更多发挥其优势呢?其实不需要“如果”,因为合作社还存在。
从北京出发,车程不到3个半小时,便可以到达一个名叫周家庄的乡镇。
周家庄乡里静谧而整洁,不见丁点垃圾,连北方农村常见的狗都难得一见。顺着水泥公路,大街两侧的楼房新旧不同,但都规格相同、布局统一。
作为一个距离北京如此近的地方,这里也有一个不寻常的点,那就是年轻人基本都没有前往大城市打工,反而大部分留在了老家工作。
据统计,周家庄乡10个生产队一共有13012人,其中男女壮劳力6240人,除了小部分农民经商外,其他人全部在乡里的集体工厂和农业社上班务工。
以北京强大的虹吸效应,这确实非常不可思议。
周家庄是目前唯一完全保留人民公社解散时制度现状的乡镇,保持了人民公社解散时的状态即记工分、分口粮、集中耕作、统一分配收入等经济形式没有变动。
在集体所有制下,集体安排干什么社员就干什么,不是社员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所有劳动由队长分配,不用社员操心,但是一定要干好,干不好就要扣工分。
周家庄乡的工分分值都有统一标准。每年春天决定当年的生产计划,10个生产队,全由周家庄农工商合作社管理。
在农业生产中,种子、化肥、农机等各种生产资料由合作社统一购置,采取淡季购买旺季使用的原则,各农业生产专业组的收支由生产队向合作社的会计室报账,年终再进行一次性分配。
所有的种子、农药、化肥等都由乡里购买,社员不用操心。各队按照节气安排农业生产,日常生产基本都由生产队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