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国:旗帜鲜明地为社会主义经济正名

2022-10-02
作者: 刘明国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最近温铁军先生提出的“人民经济(学)”引起了学术界的激烈争论,恰逢在党的二十大之前,说明此事不简单。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人关注、参与其间,是因为社会各阶层(包括跨国垄断资本)、各种意识形态的代表都关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要向何处去。

  新时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动荡变革期的时代,整个世界都笼罩在经济危机之中(虽然危机的形式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范围早已从一国之内扩大至世界范围内,但是本质仍然是一样的——生产与消费的脱节、商品运动与货币运动的脱节、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节)。以欧美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深陷危机冲突紊乱之中而不能自拔,向何处去的问题再次摆在了欧美民众面前,同样也再次摆在了中国人民面前。中国决不能重蹈他国之覆辙!

  一、社会主义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那么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哪些方面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那就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核心内容。而中国共产党要能切实有效地领导中国,就必须要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说的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从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追求目标两个方面清楚地界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内涵。关键的是,只有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下,才可能实现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目标——消灭剥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是被正反两面的历史证明了的真理。

  与此相应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和思想。简单地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人民经济”的本质

  现在温铁军先生提出了一个具有四个特征(“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人民性”)的“人民经济”。那“人民经济”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属于哪种社会主义的范畴呢?

  温铁军先生讲,“人民经济”应该有“自主性”,即这样的经济体必须要充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也即由本国自己主导的、非外国资本介入主导的经济体。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国家若要自己的主权独立,或者说,不愿意成为帝国主义寄生乃至奴役的殖民地经济体,就必须建立这样具有自主性的“人民经济”,而不是其它任何形式的、国家货币金融经济主权残缺不全的经济体。我国作为一个独立主权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自然也必须体现出“自主性”。那就意味着,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有关我国在国际上竞争力的产业,必须实行公有制,至少公有制经济形式要占主体、要处于主导地位,否则就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自主性。当然,所有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助于强化我国经济主权的私营经济,也属于“人民经济”的范围。这具有国家主义的特征。

  与“自主性”密切相连的“人民经济”的第二个特征是“在地性”(或“在地化”)。按照温铁军先生的讲法,是指一国资源的开发所获得的利益要反哺本地、服务于本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温铁军先生的说法,经济体的“在地性”和“自主性”是与维护国家主权最直接相关的内容。也就是说,一国的资源的开发利用所获得收益,必须要能反哺资源地,要能改善资源地的民生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个说法,无疑是一种维护资源地民众权益乃至资源地国家主权的观点。但是,如何才能做到,尤其是在不平等的市场交换和国际经济关系中如何才能做到,却是一个问题。这给人空想的感觉。

  温铁军先生讲“人民经济”的第三个特征是“综合性”。所谓的“综合性”,是指“企业不是单纯地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应该是以追求当地社会综合发展为目标的”。这样的企业才是典型的社会企业和人民企业,即具有人民性。纵观人类发展史、放眼世界,这样的企业,在私有制的社会中或国家中或多或少都有的,私人企业、封建地主做点公益慈善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但是要让大多数(更别说所有)的私人企业做到这一点,那是不可能的。这是私有制背后的个人主义意识形态所决定了的。

  由此,就引申到了温铁军先生讲的“人民经济”的第四个特征“人民性”。温铁军认为,“人民性”可延展到“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从本质上仍然属于全民所有的”,“人民仍然拥有国有企业从财产关系上和分配关系上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才能确保实现上述的“综合性”。至于说,“全民所有制企业”如何才能实现“人民对国有企业从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的基本权利”,温铁军认为,就是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就是消灭私有制、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从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来看,“人民经济”的本质是“具有国家主义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帝国主义环视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国家主义的特征是天经地义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让中华民族摆脱西方帝国主义的一切霸权,也只有用国家主义的政策才能与西方垄断资本主义、乃至跨国垄断资本主义有效抗衡。这意味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要具有二重性——对待垄断资本主义乃至帝国主义势力,我们要体现出国家主义的性质;国内人民之间、与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交往时要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性质。看起来,“人民经济”似乎有些理想化,但初衷是好的,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的目标毫不为过。

  当然,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人民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反映本质的基本属性,人民经济就是指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人民,生产目的为人民。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不仅具有人民性,还具有公有性、计划性、共富性等所有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性。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要高举社会主义旗帜,旗帜鲜明地为“社会主义经济”正名,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有人不喜欢、害怕刺激,就忌讳“社会主义经济”的规范提法。

  三、对“对温铁军批判”的批判

  温铁军先生提出“人民经济”后,一时间,形形色色的人士都跳出来指责(完全说不上“批判”)了,有“著名经济学家”,有“独立经济学家”,有“芝加哥男孩”,也还有根本就不敢抛头露面的。有人说,温铁军是胡说八道、信口开河、完全不顾基本的事实和逻辑,说什么“回到计划经济”等同于“封闭”、计划经济“全球都实验失败”。有人说,温铁军开始学的是新闻,后来转学农经,没有资格搞经济学。还有人阴阳怪气地引用罗素的话,“‘这个世界的问题不在于聪明人充满疑惑,而在于傻子们坚信不疑’。这话送给温铁军,做个人吧。”

  对于这些无端的指责和谩骂,完全不值得学术上批判。但是,他们对温铁军先生提出的“人民经济”如此气急败坏,却不得不让人警惕生疑。温铁军先生为国为民计,哪怕其观点有些不成熟、不完善、甚至还有可能是空想,但是,作为一名学者、更别说还冠有各种各样的“经济学家”头衔的人而言,也不该如此气急败坏地谩骂和指责,一条一条地摆事实讲道理地跟温铁军先生商榷嘛,急什么呢?

  但是,人家就是急了!这说明温铁军先生提出的包括四个特征的“人民经济”——本质是“具有国家主义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动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奶酪、踩到了狐狸的尾巴。你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都搞自主了,那西方帝国主义者怎么寄生和盘剥中国呢?帝国主义者能不急吗?你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都要全民所有制为主体了、都要号召企业要以社会公益为目标了,那些崇尚个人主义、企图永远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心里岂不是难过死了。哦,对了,那些靠拿帝国主义者和资产阶级润笔费和水钱的,心里估计更着急、更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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