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高启强,自我奋斗与历史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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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中的高启强这个角色让人喜欢,表面原因很多,比如他虽是黑社会集团头目但从不亲手沾血杀人(这在观感上十分讨喜),比如他虽富甲一方却极尽痴情“一生只爱一个人”,比如他气质雍雅、谈吐纤细、一幅慈贾儒商做派……
不过这些都不是关键,观众为之共鸣,还是在于他的阶级晋升过程。
「如果勤劳真的可以致富,那么工人和农民应该是这个社会中最富有的人群」,然而事实显然并不是这样,这也是高启强可以“俘获人心”的深层缘由。
高启强并不是《征服》里的刘华强那般杀人不眨眼的带有街头恶棍气质的蛮夫,他在走出旧厂街之前,其骨子里是和普罗百姓一样深深遵守着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
国企工厂覆灭、市场经济野蛮人一统江湖、末代工人阶级家庭的贫苦出身,这些都让高启强深知世纪之交时代浪潮下的「社会纪律」其不可撼动性,身处最底层的他本意也并没有去挑战这种格局的意愿、胆量和心气,更不愿意去伤害任何人。
但是最终证明,不去刺杀这种纪律,不去成为一个破坏纪律的坏人,高启强非但不能“勤劳致富”,他甚至连在菜市场里勤劳工作的资格都保不住。
当土壤已经烂透,旁生枝节、恶果结出,这也是很难去谴责的。
犯罪从不是孤立的,而必然是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变革而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刑事犯罪随着我国的政治形势、经济变革和社会治安情况等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大致可分为五个时期。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956)。
1950年全国发生刑事案件共51万起,按当时全国5.5亿人口计算,立案率为0.93‰;1952年比1950年下降50%以上,立案率只有0.42‰
1955年为0.37‰,1956年为0.28‰,总体呈现出急剧下降的态势。
在此期间,犯罪主要发生于国民党残存余孽在边缘地带纠集土匪所致,每年平均发生刑事案件29万起,立案率为0.415‰。
能够快速把犯罪减少到如此令人惊奇的程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谓创造了世界奇迹。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1957-1965年)。
这一时期的犯罪形势呈现出起伏态势,刑事案件立案率1959年为0.298‰,1960年为0.32‰,1961年为0.64‰,1964年为0.35‰,1965年为0.33‰,1966年0.24‰。
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
由于假麻子横行、Red二代破坏革命行为猖獗(此处不赘,已说过多次)在一段时间内(主要是1966-1968年)社会秩序大乱,刑事犯罪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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