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不断建设与完善我们的人民民主

2023-05-16 1227 3
作者: 胡懋仁 来源: 昆仑策网

  八十年代初期,曾经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这也是当时对于企业中的民主管理的一种尝试。虽然这个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存在的时间很短暂,但毕竟这是中国社会主义企业中在民主管理道路上孕育的萌芽。

  九十年代之前,国有企业很少有开除企业职工的现象。甚至有的职工即使犯有刑事罪行,如果只是短期刑罚,都不一定被开除公职。这类职工在刑满释放后,仍然有可能回原单位继续上班。在企业里,工人与车间主任、与厂长等发生争执,吵嘴,甚至骂街,也不太可能被开除公职。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那个时候,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不能轻易被剥夺的。这好像跟所谓士兵委员会所提倡的基层民主,跟所谓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但是这种现象恰恰说明,那时企业领导手里的权利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一个企业领导,即使是工厂厂长或者是车间主任,如果与职工发生争执、吵架甚至骂街,那么受到处分的并不一定就是工人,而完全可能就是这个厂长或者车间主任。人们会问,你这个厂长、你这个车间主任是怎么当的?为什么总是你在和工人吵架?上级领导也会说,你要先找找自己的问题,找找自己的原因,等等。

  过去在很长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没有建立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关对企业职工的保护是通过企业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企业制度来提供。这样的制度尽管发挥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这毕竟不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

  后来,有人提出要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没有人给出定义,人们也就不知道,不清楚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个概念在很多人心目中,似乎不言而喻指的就是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那个企业制度是不是现代企业制度,我们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企业制度一定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一定是不顾及也更谈不上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于是,国内有的企业就存在着抓住某个工人的某些缺陷,某次失误,就宣布将其开除,把工人赶出企业,赶出劳动岗位,把工人逼到失业的处境。这难道不是要断了人家生存的路吗?这时的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是受到西方资产阶级管理观念的毒害和侵蚀,如果是非国有企业,那就是资产阶级在企业中的独裁和专制和必然结果。

  疫情之后,国家反复要求保障就业,要扩大就业,这就是要保住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比企业有多少赢利更为重要。过去曾经有人指责,说社会主义企业效率低,三个人的工作五个人干。这样的说法到底有多少依据?在不少情况下不过是人云亦云,没有人要去找什么依据。当然,在中国社会生产力还远说不上发达的时候,劳动生产率确实不太高。在发达国家里三个人的工作,在中国就可能由五个人来做。假设,如果中国的企业也让三个人来工作,而不用五个人来工作,或许所谓效率会有那么一点提高,但那两个工人的民生问题怎么办?那两个工人的家庭又要怎么办?单纯为了效率而减少企业员工,这不只是影响那两个人的就业问题,而是影响两个家庭的生存问题。

查看余下58%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共3条)

返回文章
默认表情
添加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

3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