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是当前思想文化领域争论的一个热点或焦点。能否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合规律性地驾驭二者交互作用的过程,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而且还将影响到中国的发展方向、道路和未来,因此必须进行认真的探讨。
一
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前者为主的对立统一关系。要实现对于这一关系的具体的科学的把握,必须十分警惕和防止形而上学、折衷主义等等主观唯心主义的干扰。
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五千年农耕文明基础上产生的,属于不相干的两回事。这就以两种文化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不同而否定了其间的统一性。
其实,只要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不管有着多大的差异,总会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统一性。这是由人之为人的共同属性、由某些群体在社会存在和主观意识方面具有相近性或相似性等等因素决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产生于16世纪的英国,却并不妨碍它在上世纪中国的五四青年中产生《红楼梦》那样的强烈影响。如果人类的不同文化真的隔膜到了没有任何统一性的地步,人类也就成了石块、瓦砾一样的存在,非但不能进行文化交流,而且也不成其为人类社会。至于马克思主义,更不是离开人类文化土壤的天上白榆。正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条条大道小路一向通往,而且还会通往无产阶级文化”。(《列宁选集》第4卷第28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在中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之间, 当然也有一条相通的大道。
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传统文化一样,都是复杂的社会存在。从哲学上说,都是既有辩证思维的传统,也有形而上学的传统。不过,在西方占据主流地位的是形而上学。应用到社会层面,这种哲学表现为一种抽象主体原则,也就是割裂地、片面地、对立地看待人世间的各种关系,因而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立足于对他者的占有和征服。古希腊的普罗太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17世纪英国的霍布士说“人对人像狼一样”,当代法国的萨特说“他人即地狱”,如此这些,都是这种原则的不同表达形式。而在中国,占居主流地位的则是朴素的辩证思维。应用到社会层面,这种思维表现为一种辩证主体原则,也就是联系地、整体地、平等地看待人世间的各种关系。最具经典性的概括就是宋人张载的“民胞物与”(《西铭》)。意思是但凡人类都是天地所生的同胞,世间万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在把握全社会的关系时,这一原则主张“天下为公”,“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在把握人与人的关系时,这一原则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在把握国与国的关系时,这一原则主张“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墨子·兼爱中》),“处大国不攻小国”,“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墨子·天志上》)。在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这一原则一方面强调人“最为天下贵”(《荀子·王制》),承认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权,一方面又强调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用《易经》的话说,就是“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上经》);“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系辞·上传》)。不管这种辩证的思维有多么朴素,能说与辩证唯物主义没有统一性么?不管这些社会主张在当时具有怎样具体的社会内容,能说与科学社会主义没有统一性么?岂但有,甚至可以说,在抽象的意义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比与西方传统文化更具内在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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