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铁军:对国企参与乡村振兴扩大资产规模的建议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级政府、社会和市场对国企在乡村振兴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期待越来越迫切。
国企在乡村振兴战略执行过程中实际面临三重困境:
其一,国企需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相应的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向乡土社会提供包括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整治、集体和村民增收等多种复杂艰难的公共服务。
其二,国企又必须满足各级政府对其自身盈利性指标的考核,且在当前部分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投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反映国企盈利能力的考核指标愈发刚性,而乡村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利润率往往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固投的难度和资本密度却不比城市小,导致乡村振兴投资难以建立合理的财务模型。
国企投资乡村振兴面临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国企想在乡村振兴中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但乡村的大部分资产在现代财务制度中属于非标资产,产权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很难在市场交易中获得所开发资产的100%所有权;且乡村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建设用地等资源犬牙交错,村规、土规、控规、产业政策等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的条款错综复杂;中央文件要求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视为生命统一体,要综合统筹搞开发,不能简单切割,也就意味着无论资产是否归属国企,只要在乡村振兴开发边界内,都需要国企投入,在保值增值和成本收益的制约中,国企或会感到无所适从。
乡村振兴之于国企,挑战与机遇并存。首先,自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以来,国家财政向三农领域的投资巨大,在乡村形成了巨量的沉默资产,国企可利用相对较少的投资杠杆撬动这些财政重投资的沉默资产,显著增加国企的资产规模。
其次,国企参与乡村振兴落实“两山理论”、公园城市乡村表达的关键都在于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而解决转化问题的重点在于利用数字经济和生态经济的全新模式组合开发乡村空间生态资源,构建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成长空间,进而成为新型县域经济的主要增长动力来源。
通过做大乡村空间生态资源租(即空间生态的总租值),国企既实现了资产规模增长和长期效益可持续,同时又能通过租值的合理分配,让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分享公共服务提质增量、生态产业发展和资产增值的多重收益。
综合运用斯蒂格利茨的“总地租”理论和团队“三级市场”理论,构建一个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创新框架,整合国有投资和集体资产打造混合所有制载体,在现有技术水平上,通过融合数字经济和生态经济模式,有效化解国企参与乡村振兴所面临的三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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