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近距离探究辉县市农村“第二次改革”(一)

2023-07-26 1888 1
作者: 李昌平 来源: 顶端新闻

  如果把80年代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定义为农村“第一次改革”,辉县市正在推进的农村改革就是“第二次改革”。

  6月19日,我在河南新乡市的新乡县参加一个会议,听新乡市刘军伟副市长谈到辉县市近几年推进的农村土改、宅改等改革,把农村农业经济改活了,把农民改富了,把村集体经济改强了,把干群关系改好了,把乡村治理改高效了……。刘军伟副市长极富操作性的讲述,经验告诉我,这一定是刘军伟副市长在担任辉县市委书记时亲自领导的农村改革。我的第一感觉是:辉县市正在进行着农村“第二次改革”。

  7月11日,我来到了辉县市。果然不出所料,辉县市的农村改革确实不一样。今天讲农村土地。

  一,辉县市的农村土改

  “70后不想种地、80后不愿种地、90后不谈种地”几乎是全国农村最普遍的问题,辉县也一样。为此,辉县市启动了土改。

  辉县市的土改是从峪河镇开始的,可以把辉县市土改模式称为“峪河模式”。

  峪河镇有耕地8.5万亩,能够规模化经营的土地有6.5万亩,现已经集中集约经营的土地有5.2万亩,效果显著。1,单位面积年增产粮食450斤/亩以上,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重大意义;2,土地租金由400-600元/亩提高到了800-900元/亩,确保农民得到了实惠;3,每集约化经营1000亩土地(耕种面积增加4%左右,土地整治后质量提高),村集体可增加收入12万元以上,确保了集体经济收入增长;4,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效益也同步提高,每亩节支增收100元以上。

  辉县市农村土改的“峪河模式”有什么特点呢?第一,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承包地先统一加入到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合作部,再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连片整治土地,这大大降低了土地整治的难度和成本,极大提高了土地整治实效;第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将整治后的农地转包给种田大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专业产销班组、或农业龙头企业等新经营主体经营,基本杜绝了农户不通过村集体直接将承包地转包的做法,集体的土地所有者地位得到确立;第三,尽量照顾农村老年农民爱农业的情感,留一部分最好的土地给老年农民继续耕种,以传承小农家庭农业模式及传统农耕文化;第四,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联合社,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统一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确保种田不难、增产增收;第五,建立劳务合作社,为农民充分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截至目前,辉县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成高标准农田71.31万亩,流转给新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土地40多万亩,占到了可规模化经营土地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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