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华:劣币驱逐良币——从司马南的冤屈映射岳飞之冤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黑在鼓噪封杀司马南,可谓无风不起浪。特别是司马南对此似乎也早有预感,所以在他的最后一个帖子的标题是《冤屈》。
通过现象看本质,司马南确实是从网络上走了,他离开了网络“断更”了。
尽管他割舍不掉爱戴他的网友,爱戴他的网友也割舍不掉这个为老百姓说话的倔老头。但事实就是如此残酷。
他的走的是那样被动,就好像被带上镣铐被强拉硬拽带走的一样。在这里不得不惊叹一声,司马黑的势力太强大了,强大到可以置公理正义于无物的地步!
司马南被司马黑扣上的罪名是:“司马南用提倡共同富裕来杀富济贫。”“司马南用提倡保护国有经济来反对民营经济。”
然而他们的栽赃有根据吗?没有!全都是望风捕影和牵强附会,还有似是而非。
这种罗织术所形成的无证之论,其在法庭上根本就不能成为订罪的证据,在法理上根本就是不成立的。
然而现在却居然全都“成立”了,这个判断源于司马南已经被不明不白的“停更”去了,连个原因都不给说明一下。
我为什么用岳飞之冤来映射司马南“停更”这件事?因为司马南被冤和岳飞被陷害有着相同的属性。
岳飞是被莫须有的罪名定罪的,司马南所谓反对民营经济又何尝不是莫须有?
而司马南被默默的隐去,这何尝不是断掉他在网上自我申辩的渠道?通过人为的操控與论,让與论向一边倒吗?不许申诉多数都是想申诉的一方很冤。
《刑部大理寺状》(即岳飞案判决书),里面指出南宋朝廷发布公告,不许岳飞等人申诉,其他人也不得代为申诉,既使有人到官府告状,官府也不得受理,这等于封闭了为岳飞伸冤的所有通道。南宋朝廷这么做,证明岳飞案根本经不起推敲,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可见,司马南所面临的被动局面和岳飞十分相似。
而秦桧一党陷害岳飞谋反,是岳飞被杀害的原因。然而事实根本就是秦桧一党捏造出来的。为岳飞定谋反罪的证据是王俊的“告密信”,即《告首状》。
《告首状》共有三个明显漏洞!
其中诬告岳飞以书信串通张宪谋反的王俊以《告首状》做证词,然而据《鄂国金陀萃编》卷24《张宪辨》记载:“另有“初八日随状陈首”(《告首状》)的“小贴子”“契勘张太尉,说岳相公处人来,教救他,俊即不曾见有人来,亦不曾见张太尉使人去相公处。张太尉发此言,故要激怒众人背叛朝廷。”
此为“尚书省敕牒”所载。就是说王俊的告词中已经说明他并没有看到有人到张宪军中给张宪捎来岳飞的信件,由此可知连王俊也否认张宪与岳飞通信,但是后来的冤狱却一口咬定两人通信谋叛。而这条罪状的物证全属子虚乌有,只好编成是王贵和张宪“当时焚烧了当”。这是第一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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