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当年的工资购买力一定就比今天的工资购买力更高吗?
一个名为卢麒元的金融学家说,新中国前28年,人均工资为35元,现在人均工资为6000元。然后他问,这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均工资,到底哪一个购买力更高。他自己回答说,那35元工资的购买力要比现在6000元工资的购买力要高不少。他的根据是,那时挣35元可以养一家人。现在的6000元养不了一家人。
对于这位看上去应该算作专家的人,没想到说话却如此地不符合实际。当年,在我还是单身时,我在工厂工作的基本工资是39.80元,比卢专家所说的35元的人均工资还要略高那么一点点。我所在的企业属于北京市机械局,算重工业。所以工资比轻工业以及商业企业还算是比较高的。如果与央企职工的工资相比,我们的工资就要差一点。如果加上夜班费,再加上每月3.50元的营养补助(我们厂里很多车间都有有毒气体,如苯酚、甲醛、甲苯、二甲苯、甲醇等,还有一些别的我叫不上名字的,所以国家会给一点营养补助),那么我每个月的收入会超过40元。当然,作为一个单身汉,当时这些钱养活自己肯定没有问题。后来结婚了,老伴基本工资36元,她所在的企业属于北京市二轻局。那时轻工业企业工资比重工业企业工资就要低一些。这是国家规定。虽然重工业企业的劳动强度未必就比轻工业企业的劳动强度更高。老伴如果加上夜班费,也就将将40元,或者还要少一点。但是她每月要给她的母亲,即给我的岳母至少10元钱,有时还会多给一点。所以我们俩如果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生活还是算不错的。但是孩子一旦出生,我们的生活就会有点紧张,但也还没有达到非常局促的程度。
卢专家说35元工资可以养活一家人。这样的情况我没听说过。在当时,一家如果是五口人,家里有两个大人,三个孩子。那么在这样的家里,女主人往往是没有工作的。因为有孩子要照顾,有家务要操持。那时很多工人的家庭都是这种状态,男人去工厂上班,女人在家照顾家庭和孩子。35元养五口人,平均每人只有7元。这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不够的。当时听说国家有一个规定。城镇居民,如果人均生活费用每月达不到8元钱,国家将会给这个家庭提供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至少要达到人均生活费每个月8元的标准。这就是说,这个只有35元收入的家庭,国家每月至少要给他们补助5元钱。
这样的生活水平,依然会相当紧张。他们每天的饭食只能是窝头咸菜。早晚还以半流食即稀粥为主。我看到过一个邮递员的一家。只有小两口,没有孩子。邮递员当时工资不高,也就三十多元钱。媳妇是农村的,没有工作。我看到他们吃晚饭的时候,那位一米八大个子邮递员端着一个大海碗,天天都在喝粥。平时喝粥只能就着咸菜。如果他们有了小孩,我不知道他们的生活要怎么解决。
如果家里孩子多,而且还有老人。而那时城镇中生活的老人很少有退休金,因为大多数老人从来没有在国营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中工作过。这样的家庭,靠所谓35元的收入是绝对无法支撑的。不过,一般这样的家庭,家里的男主人,即那个顶梁柱,收入不可能少得只有35元。成家立业的男人们一般会有五六十元左右的收入,即达到四级工或者五级工这样的收入水平。这样的收入,固然在生活中也比较拮据,但如果女主人很会过日子,会操持,会精打细算,也会揽点外活,补贴家用,那么他们的生活应该就算还可以过得去。她们所能做的外活一般是为印刷厂折叠纸页子,还有就是糊纸盒。也有个别家庭妇女会外出做临时工。临时工的工作都非常辛苦,大多数是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劳动强度也比较大。临时工不享受企业的任何福利,但是工资水平比企业正式员工要略高一些。只是临时工的工作不稳定,随时都可能没有活干。后来,不少国有企业建立了五七家属连,那些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们,就会到这样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工作。他们的收入有可能达到每月35至40元左右。这样的家庭就相当于成为了双职工家庭。妇女们参加五七家属连的工作,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就会得到较大的改善。
假设这种双职工家庭月均总收入共有80元,或者更高一些,那么在基本生活方面,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他们的食物中肉类的数量是有限的。不过那时因为是票证经济,再有钱也买不到更多的肉类。所以从食物的营养方面来说,那时人们这种蛋白质的摄入量远无法与今天相比。今天人均6000元的收入水平,天天吃肉都没有问题。所以怎么能说,那时35元的购买力比今天6000元还要高?这种说法真让人匪夷所思。
那时的孩子们,没有额外的教育费用。除了正常上学读书,没有什么业余这个班,那个班。在教育方面,家长只承担一点学费、杂费以及书本费。孩子要想学点业余爱好,可以去上业余兴趣班,那时市里有少年宫,各区县有少年之家。这些兴趣班是不是都要缴费,我没有印象了。可能会有一点收费,也可能一点都没有。反正这类兴趣班不会给家长带来更多的负担。那时多数家庭在居住上,也没有太多的费用,单位的的住房只用来出租,从来不出售。而房租每月一般只有一元多钱。有的单位还会收一点家具的租费,每件家具每月也只有一角钱。水电费也都非常便宜。而在今天,这些方面的用度都没有便宜的,很多收费就像狮子大开口。特别是住房,其房租能达到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
九十年代初,我在国外做访问学者时,认识一位东南大学的老师。他也在同一所大学里做访问学者。他对我说,他们那个系的外国老师问他收入多少,他如实相告,那位外国老师很吃惊,说你们就这么点钱能怎么生活。东南大学的老师说,我虽然工资不高,但很多费用都很便宜,就拿住房来说,每月房租便宜得很,这点房租与英国的房租相比,根本就不算什么钱了。另外在食物方面,东西也比国外要便宜,所以虽然收入不高,但一年下来还能有一点储蓄。那位外国老师听说以后,有点张口结舌。当然,这位东南大学的老师也有点故意和外国老师拜扯的意思,表示我们也不是像你们想象的那么贫穷不堪。
新中国前二十八年,或者说前三十年,我们的生活状态就是这个样子。除了经济困难时期之外,一般能吃饱,但生活质量都不高。我们没有自己的住房,没有汽车,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机。这与同时期的发达国家普通百姓的生活是无法相比的。
今天大多城镇居民的生活确实都有了很大的改变。生活品质提高了,人均收入增长了。不过,这位卢专家的意思似乎是在说,现在人均收入的购买力比不了新中国的前28年,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后面的话就是我们的年青人得要想着赚钱。比如炒房之类。资本的房地产赚了很多钱,我们也得顺应这个潮流,我们的年轻人也得想着要多弄点钱。我理解他大约就是这个意思。不知道卢专家是不是为了怂恿年轻人要炒房,所以故意编造出所谓今天的人均收入6000元的购买力,都比不上四十多年前的人均收入35元的购买力。这样的忽悠未免有点太小儿科了。
现在城镇中生活着的家庭,不太可能只靠一个男主人工作挣钱了。就算夫妻两人工资一共6000元,这种收入水平在今天也算是中等偏低的了。这样的生活可能是会有那么一点紧,但并不会在贫困钱以下。不过,这不是人均收入6000元,而是家庭总收入的6000元。如果算起人均收入,只有3000元。而有了孩子,那么人均生活费用就还要更低一些。对于那些给孩子提供的校外兴趣班,这样的家庭支付其费用来会有点吃力。这主要还在于贫富差距依然处在比较大的时候,社会中所存在着的不公平和不平等。其实,还是那句老话说得有道理,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在家庭中,夫妻每人都有6000元的收入,那么生活状态肯定会有比较大的不同。
现在很多问题的存在就是我们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这是问题的根本。贫富不均,就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也会带来很多的心理问题。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是如卢专家所说,要让年轻人去炒房挣钱。大量的事实证明,炒房未必会赚钱,更有可能赔钱。市场嘛,谁保证你一定就能赚钱?卢专家这样来忽悠年轻人,是有问题的,因为得利的一定不是大多数去炒房的人,而是那些忽悠年轻人去炒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