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云辉:中国经济领域改革决不能突破的“三大红线”
中国经济改革要有红线意识!什么是经济改革的安全红线?
任何改革不能危及金融、经济、社会和国家的安全,这就是改革的红线或高压线。如果没有改革的红线意识和安全意识,那么改革将可能导致中国经济金融体系撞上深水炸弹,导致社会动荡,危及国家安全。
在现阶段,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必须划出三大红线:即,在农业领域,要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被破坏的红线;在工业领域,要坚守国有资本不被削弱的红线;在金融领域,要坚守资本项目和贷款利率继续实行严格管制的红线。
第一,关于农村农业改革的红线
中国农村的“去组织化”改革是产生“三农”问题的制度根源。中国的农业、农民和农村必须重新组织起来,发展“农村有组织的市场经济”。中国不可能选择国内的城市工商资本和境外跨国资本充当中国农业的组织者和农村的管理者。如果鼓励国内外资本下乡,把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改变为私人资本所有和海外资本所有,那么,资本追逐利润甚至超额利润的天然属性必然造成农民的贫困和城市居民生活成本的提高,这将动摇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根基。
农村土地确权不应该向农民个人确权,而应该向农村集体确权。土地确权应该旨在保护种地农民的利益,而不是保护不劳而获的收租者利益和圈地者利益。撂荒的土地应该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并无偿地流转到种地农民手中,而不应该由土地承包方向种地农民流转并收取地租。
现在,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的诸多改革正在把中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变得有名无实或名不符实,中国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向危机的悬崖边缘滑行。必须认识到: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触及红线。正确的农村改革道路应该是不断完善和壮大农村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并在此基础上把农民、农业和农村重新组织起来,发展“农村有组织的市场经济”。
第二,关于城市经济改革的红线
在城市经济领域,要防止以发展所谓的“混合所有制”的名义触及改革的红线,要防止削弱国有经济的规模、地位和作用。从理论上分析,“混合所有制”是一个含糊、多余的概念。作为新经济概念的“混合所有制”没有回答:“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体或主导者是内资还是外资、国资还是民资?这种“混合”是外资和民资参股国资的“混合”还是国资主动参股外资和民资的“混合”?“混合所有制”与“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和“股份公司制”之间存在任何本质区别吗?如果一个新的经济概念无法清晰地回答上述问题,不知所云,同时与已有的概念存在重复,那么,这个新概念的提出者不是理论修养不够就是别有用心。在此,必须警惕“混合所有制”变成“混水摸鱼制”,从而进一步削弱国有经济的规模和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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