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消费价值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理论认识
在我的《消费价值(共同富裕)生产方式的劳动构成和价值构成》一文上传公众号之后,长治一叟发表了评论:
“把剩余价值改成消费价值也是形式主义。现代企业,甚至农村的农工商公司与四十年前的生产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不可能秋后算帐,必须月发工资,工资事实上也是劳动力价格支付,关键是私企剩余价值都归私企扩大再生产和老板个人所有,集体企业的剩余价值要给全体员工分红。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再多一个消费价值概念有意义吗?”
在《消费价值(共同富裕)生产方式的劳动构成和价值构成》一文中我谈到:
“劳权企业,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权制度相结合的生产模式,这种模式是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相对立的生产方式,我把它称为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因为这种生产方式实行了按劳分配,每个员工都可以凭借劳动来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生产成果具有正向的比例关系,两者的关系是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因此,在建立劳权制度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发展的成果会通过劳动者的收入增长体现出来,劳动者的收入与经济总量的增长会处于同步发展的状态。因此,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又是共同富裕的生产方式。”
我的观点十分明确: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在建立劳权制度的条件下,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实体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不同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另一种生产方式一一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了。
为什么在政治经济学中要有一个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概念呢?
一,消费价值是十月革命之后社会主义国家产生新的生产方式的理论表达的需要。
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从十月革命开始,现实社会进入了一个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由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发生并没有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样,在多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而是在俄国和中国等经济落后的个别或少数国家发生。因此,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产生了特殊性。
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来看,无论是由十月革命产生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还是后来产生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通过暴力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及一切剥削阶级的统治,取得了国家政权,并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这些国家并没有完成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任务,因此,还不能说这些国家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是如此,其它社会主义国家是如此,我国也同样是如此。
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看,由于推翻剥削阶级的暴力革命率先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成功,从而使社会主义的革命过程,即从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的过程产生了特殊性,使这个过程实质上包括了三个不同阶段:一是进行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和其它反动阶级的统治,形成劳动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采用指令性的经济体制,快速实现工业化,形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基础,这是过渡阶段;三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把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产权经营体制转变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劳权经营体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相应的文化思想体系等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没有依次走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任务就没有真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