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炳祥:“共同富裕”与非公经济及“按要素分配”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它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方式的必然产物与直接结果,没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就一定不会有“共同富裕”。主流经济学家们兜售的依靠非公有制经济、“按要素分配”和“三次分配”等理论与政策主张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错误的,必须摒弃。唯一的出路,就是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在真正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与此相应,还要坚决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遏制那些因占有生产资料而可以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和社会财富的剥削行为,把人们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主要由于劳动者个人天赋与其劳动贡献大小所造成的差别上。
“共同富裕”,这次从提出到现在已经讨论了几年的时间。最近,又再一次成了热点,从中发现仍有较多不和谐的声音。不同声音的存在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些不同声音却有些过于离谱,因此,有必要作出商榷或批评。
一、“共同富裕”的马克思主义解读
为了作文与批评的需要,必须首先对马克思主义的“共同富裕”观作一个简要的阐述。不然,对当前出现的各种“共同富裕”观的批评就会缺乏一个科学的判断标准。
“共同富裕”从来都是人类的一种美好追求与向往。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那些受剥削受压迫的劳苦大众曾经有过“均贫富、等贵贱”出自内心的渴望与呼唤,一些进步的学者与思想家也曾对此作过不懈的探索与实验。但是,由于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所有这些始终不过都是一种空想或梦想而已。只有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它才变成了科学与真理。“共同富裕”观之所以能从空想变成科学,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对旧哲学的改造,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新世界观和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并且直接参加和领导了当时世界社会主义的实际斗争,第一次把“共同富裕”放到了一个完全科学的社会基础上。这个科学的社会基础,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
这个社会主义社会,较之以往,具有几个鲜明的特征,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所有劳动者从以往那种受奴役、被剥削的不平等的社会状态中解放出来,成了自己和社会的主人。人与人之间,不再因为有人占有生产资料而对那些没有或很少占有生产资料的人进行奴役与剥削。在这样的社会里,除了那些残存的剥削阶级分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破坏者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社会平等的劳动者。在一个具体的经济组织里,他们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平等地从事社会劳动,平等地进行交往,最后平等地实现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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