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坤:认清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和发展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笔者注意到,《决定》中所采用的都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术语,而不是意涵不明的“民营经济”概念。在此需要重申一下,笔者在《两种所有制并存的特点及相关问题》一文中所作的阐释:
我国所谓的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在我国,所谓的民营经济,不过是某些专家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而提出的专门区别于国有经济的相对用语,其实是套用西方观念,把国有经济视为官办经济,把非国有经济视为民办经济,这样就把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混淆起来,统统戴上了“民”的帽子,而把真正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却推到了“非民”的不利地位。从经济学上说,“民营经济”这种提法是不科学、不规范的,也无法列入国家经济统计分类。正因为这种提法的含混不清,造成在现实中,我国改革舆论“不要与民争利”的论调甚嚣尘上,改革政策也对国有企业发展有诸多限制,而对民营企业发展大开绿灯、放手支持,其实所谓支持民营企业主要又是支持私营企业发展,并没有谁去关心支持集体企业发展。所以现在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似乎也就成了要“促进私有制经济在中国做大做优做强”。这种理解意味着什么?势必带来对当代中国到底要搞什么“主义”,要走什么“道路”的质疑!
笔者希望,至少理论界今后也能按照中央《决定》的规范用语,不要再笼统使用“民营经济”这一含混概念,而将”民营经济“中的集体企业归为公有制经济,属于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的范围;将”民营经济“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归为非公有制经济,属于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的范围。
当今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发展的问题,政治风向标意义很大很足。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明确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那这就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当代中国仍将呈现上升态势。有鉴于此,人们有理由追问,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究竟要发展到何种程度,要搞成什么样子呢?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以为根据《决定》精神,可以有以下几点理解。
一、明晰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的功能定位
所谓功能定位,就是不同的所有制经济成分在不同历史背景和时代条件下客观需要具备的社会功能。
当代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也是这样。作为一种私有制经济,在中国社会主义的总体制度框架下,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其经济功能都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繁荣和发展中国化的市场经济。正如《决定》所指出的那样,“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人们都承认,在“管得住”的前提下,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能够有效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从而“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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