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夫:中产阶级的“量级”决定一个政体的“稳定度”

2024-07-25
作者: 肖志夫 来源: 红歌会网

  笔者最近在阅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其中第四卷第十一章专门谈到“中产等级”群体在政体形式中的地位和作用。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个政体中,所有因素(利益)越是平衡,政体就越稳定,越能维持长久。毋庸置疑,中庸政体即为最佳政体,不存在党派,就不会发生党派之争,在中产等级占多的城邦便很少发生这样的争执。而之所以大国较少纷争,其原因正在于此。

  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团体都可以分为三个等级:极富、极贫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中产。人们普遍认为,拥有一份合适的财产总为最好,处于中庸条件下的人们最能遵从理智。而那些身在任何极端情境的人,或过于美丽、过于强壮、过于高贵、过于富裕,或过于丑陋、过于柔弱、过于鄙贱、过于贫困,都是极易偏离理性轨道的。

  在第一类(极富)人群中,极容易出现穷凶极恶的暴徒;而在第二类(极贫)人群中,极易出现流氓无赖(穷山恶水出刁民)。此两类人或惹是生非或酿成大祸,无不对军事机构或行政机构危害巨大,加之其本性凶残难以管束,很可能对社会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那些在势力、财富、关系等方面占有诸多先天优势的人,是不甘约束、不受控制的。这些缺点在其年幼时便已形成,由于儿童时期所享受的溺爱,他们漠视纪律,在课业学习过程中也不会听从老师的指点。这一类人漠视自我管束,一心只想统治他人(我爸是李刚)。

  那些没有先天优势的群体,其性格卑劣,因而走向另一种极端,这种人只知道服从和接受,不晓统治为何物,仿佛是天生的奴隶。

  这样的结果必定是,城邦不再是自由人之城邦,而成了藐视与怨恨、奴隶主与奴隶们的城邦。没有了善和友谊,整个社会充斥着怨恨和嫉妒。在这样的城邦里,人们甚至不愿意在一条路上同行。

  城邦的构建有赖于平等,有赖于同等人之间的友善,而中产等级正具备此种特征。由此我们可以认定,以中产等级为主体的城邦,最合乎其自然属性,定能达到最佳的治理。相比于其他公民团体,中产等级的性质最为稳定,他们互相之间既不会贪图别人的财物,也不担心他人觊觎自己的所有,因而他们不用同富人和穷人一样相互算计、互相防备,因而生活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

  一旦中产等级的势头强大到超过其余两个等级之总和,或者超越于其中任何一方,足以撼动整个政局之时,就将起到平衡的作用,从而防止形成一头独大之趋势。

  因此,一个城邦的最大幸运,就在于它拥有大量的中产居民。而极穷或极富的地方,其结果若非极端的民主制,就是极端的寡头制,甚至可从此两种发展成专制。

  民主制的属性较寡头制更稳定且持久,多是由于中产等级人数较多,且权力分配较为均衡。若一个政体中少有中产等级甚或没有,穷人占据了大多数,城邦就很容易发生内讧,政体也很快会瓦解。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中产等级”群体,即为“中产阶级”,在今天的中国被称为“中等收人群体”。根据国际通行定义,中等收人群体是指收入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或收入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劳动者。

  值得欣慰的是,中国自十八大以来,连续8年投入近1.6万亿元用于精准扶贫,截至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为全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迈出了重要一步。

  但是,中国的贫富差距仍然很大,而且呈扩大趋势。

  2024年6月18日中金发布了《2023年中国财富报告》,展示了我国私人财富的总盘子为430万亿元,涵盖了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证券、贵金属等各类资产。按照14亿人口计算,人均大约30.7万元。

  然而,财富分布并不均衡,在划分的三个层级中,富人阶层拥有财富量占到私人财富总量的67.44%,达到290万亿之巨,人均超过6300万元。

  中产阶层持有财富总量为110万亿元,占比25.58%。

  其他群体人数占比93%,但其所拥有的财富量却仅占私人财富总量不足7%,人均财富仅2.3万元。

  而占比约7%的人群占有了93%的社会私人财富量,而且其中极为少数的人则拥有了其中的大部分财富。

  请注意这一组数据:7%的人占有93%的财富,93%的人占有7%的财富。可见我们的贫富差距已经发展到令人惊讶的地步。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以来一直保持在0.4警戒线以上,显示贫富差距十分严重。一位前领导人实话实说: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人均年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而1000元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交租房都困难。

  根据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的一篇最新国内收入情况分析显示,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仅为24.7%,而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等中等收入者比重都在70%左右,日本、韩国为60%以上,美国一直被称为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但中等收入群体也高达55.9%。

  这一状况对我国政体稳定、社会和谐安宁构成严重威胁,我们看到,群体事件频繁发生,维稳成本与日俱增,长此以往,后果堪忧。

  为此,我们必须对中等收人群体体量严重偏低的问题引起足够重视,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努力构建以中等收人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以确保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首先,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打造“中产”的重要性。我国最高领导人明确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在规划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时明确提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其次,必须为壮大“中产”队伍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国家大政方针已经制定,贵在抓落实,尤其要加强城管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严惩“打砸抢”行为,为底层民众劳动致富提供基本条件。

  再次,必须做好保中产”的服务保障工作。重点是提高对财权的保护力度和完善各项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应该按照二十大的部署,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等。服务保障工作应当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解决“中产”的后顾之忧,化解灾难性支出风险,确保中等收入者不会轻易跌出中等收入群体;二是关照好底层利益,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创造条件。

  (原创,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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