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某些教授的道德操守为何如此之差
中国人民大学王姓前教授因犯下性罪错,被开除党籍、撤销教授职务,解除聘用合同。这一番操作下来,只是因为这位王姓前教授没管住自己,要责怪自己没管住脐下三寸而惹的祸。据说,这位王姓前教授是犯有同类罪错前科的。当年他犯事的时候,他的导师拼命地把他保了下来,还把他从别的学校弄到人大来。现在人大给予这位犯事的前教授以相当严厉的处罚,也是所得其所。但在他来人大之前,所做过的不齿勾当,还需要追究吗? 有关包庇他的那些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是不是也需要追究一下呢? 这些问题可能现在也没有提到日程上来。在大概率的情况下,这些人过往的行为现在很难追究了。
这种高校中的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副教授们,所犯有这类性罪错的人到底有多少,现在没有统计,不太好确定。不过,如果在新中国的前三十年,在中国高校中,犯有这类罪错的教师,不能说一个都没有,但肯定是极少数。道理也不复杂。那时候,人们对当时的所谓生活作风问题,盯得是非常紧的。而且凡是犯有这类罪错行为的,被处理时也都是非常严重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人如果犯下这类与性有关的罪错时,名声立刻就变得很臭,几乎让人抬不起头来。那要在群众中会作为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资,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生活。基于这样的社会环境,真正斗胆做这类坏事的人也就不太多。
所以,那个时候的国家干部,或者在学校工作的教师,会犯下此类错误的人是比较少的。谁出了这样的事,他的政治生涯估计就基本结束了。虽然那时不会因为这种问题,就会被开除公职,但他这一辈子这个污点就伴随其一生了。顺便说一句,当时只有触犯了刑事重罪条款的罪行才有可能被开除公职。
普通百姓听到王姓前教授的这段丑事,一般总会说这样的话,念了那么多年的书,难道都白念了吗? 老百姓的话可能有一点不太适合像王姓前教授这样的情况。过去中国人说起读书,说的都是要读圣贤书。圣贤书都是在教做人的道理的。如果读了圣贤书,还要做这种下作的坏事,确实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可是今天的所谓学者、学人们,他们中有几个人真正读过圣贤书? 或者他们中也有人确实也读过,可是他们谁又一直用圣贤书中的教导当回事,准备认真实践这些做人的道理?
犯下这类坏事的学人或者学者们,他们的头脑里肯定都充斥着从西方传过来的所谓性解放,以及所谓性自由的观念。西方的这种无耻的观念认为,性的需求就是人的本性。而人的本性不应该被压抑,而应该得到释放。这其实就是一种畜类的理论,而非人类的理论。人之所以为人,是人有必要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不存在这种控制,人类社会必然天下大乱。西方所谓文明社会恰恰在克制这些淫乱行为方面完全没有约束,所以在他们那里,什么稀奇古怪的破事都会发生。在做了坏事的某些中国的学人学者们看来,他们做的这一类坏事,在西方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他们还会认为,中国现在都这么开放了,现在谁还会纠结这种事是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有的人甚至会认为这就是所谓风流佳话。这类学人学者还会认为,女学生天天和男性导师在一起学习、探讨学问,时间一长,都可能日久生情。既然双方都可能有情,那么男导师们做出一些表示亲昵的动作,能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男导师们会极端无耻地认为,女学生们对男导师们的动手动脚不会产生多大的反感。他们想干什么,都是有可能得逞的。而且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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