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杰:“三子”是非公有制经济需要思考的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而言,无异于又一颗功效强大的“定心丸”。但作为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在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思考“三子”问题,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非公经济是不是成了“弃子”?
关于非公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中共中央一贯非常明确。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三个没有变”,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
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在第二部分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再次明确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决定》制定了坚持和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
这一系列事实充分说明,中共中央对非公经济从来没有“抛弃”,其方针政策不仅是一贯的,而且坚持和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更加宽松健康的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所以,作为非公经济人士,不要被社会上某些不和谐的声音所影响,更不要自视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弃子”,而应该坚信党中央的决策,坚定发展的信心和信念。
二、非公经济该不该当“娇子”?
“娇子”的本意是指娇气娇弱、娇生惯养的子女。非公经济发展当然需要良好而宽松的外部环境,但更需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不能养成依赖习性,成为完全依赖扶持的娇气娇贵的“娇子”、甚至是“巨婴”。
人在成长过程中,要经风雨、见世面,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同理,作为非公经济,党中央赋予了稳固的政治根基和社会地位,这一点是非公经济人士应有的政治主见与认知。社会上时不时冒出不和谐音符,只是干扰性的风风雨雨而已,不能动摇基本信念。如果只沉溺于享受“温室”的环境条件,缺乏坚定意志,稍遇“风雨”,就会不辨方向,自乱心志,颓废动摇,甚至怨声载道。
“娇子”还有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中共中央对非公经济“三个没有变”,其中“鼓励、支持、引导”方针是一贯的。但我们确有某些非公经济人士,只把喜好重点放在热情欢迎“鼓励、支持”上,而对“引导”却态度漠然,甚至心生反感。也就是只要“照顾”,无视“纪律”。更有甚者,极少数非公经济人士,稍有成就,略有贡献,就忘乎所以,自我膨胀,批评不得,狂妄自大,骄蛮耍横,要挟政府,不服从引导与管理,背离甚至背叛初心。
三、非公经济能不能做“健康因子”?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诸多政策文件,形成了完备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使之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非公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活跃“因子”,理应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活跃的“因子”有健康与不健康之分,健康的“因子”有助于肌体的发育成长,而不健康的“因子”无疑会给肌体造成损害。就非公经济而言,其“因子”是否健康,主要地甚至完全地取决于非公经济人士的抉择。一个时期以来,某些非公经济体之所以频频暴雷,就是因为“因子”不健康所导致的。
正因非公经济人士的取舍抉择极为重要,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特别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民营企业家要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希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希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而非公经济自身要做的就是不辜负党中央的期望,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依法合规经营,不给党和政府添乱,充分发挥“健康因子”的功能,奋发有为,为祖国争光,为民族争气,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