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凌英:离开公有制谈保障劳动者利益,是做梦!
我的文章《驳“苏联亡于公有制”的谬论》经红色文化网发布以后,看到了钟建民先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专门写了《苏联亡于产权制度,而非公有制》的文章。我过去没有关注过这方面的问题,现在就自己看完钟文后所想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苏联模式”有那么不堪吗?
钟章提到苏联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模式,即“苏联模式”,而他认为苏联停留于这种模式,没有建立“劳权制度”,是导致“苏联模式”根本原因。
历史上的“苏联模式”真的如他所说是这样的吗?
苏联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其产权就是全民的。具体的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进行保护;这虽然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保护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是一样的形式。但是他所保护的内容是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相反的。它所保护的是工农劳动者的产权。
社会主义国家所保护的工农劳动者的产权的归属与性质首先具体体现在工人的劳动中。譬如社会主义的国有制企业从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各级管理者,都是从工人中选拔。因为在消灭了剥削的苏联工厂,除了工人还是工人,任何干部都只能从工人或工人的子弟中产生。因此苏联的产权制度,直接就体现了是工人阶级在管理工厂。
在我们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工厂的管理也是这样的。一般工厂的厂长、车间主任都是有8级技术的老工人,而工段长都是青工中的技术能手。可见,“苏联模式”所形成的并不是一种无主体的生产模式,这种“模式”已经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产权制度有了天壤之别。
当然生产资料的产权(所有制)归工人阶级的本质,更多地体现在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掌握和工人劳动者对工厂的管理和劳动条件的优越和生活福利享受的各个方面。我们在苏联英雄奥斯托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自传体的小说中可以看到,这种情况是十分真实的、鼓舞人心的。
正因为这个无产阶级的产权制度真正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所以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应对战争和灾难,为快速实现工业化而建立的、以国家为主体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才能调动起工人阶级劳动者高度的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积极性。产生出比资本主义社会高出无数倍的劳动生产率,使社会主义的苏联很快就赶上了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的进程。
二、所谓“劳权制度”靠得住吗?
钟文说:“如果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再建立劳权制度,那么公有制企业就成为劳动者满足其消费需要的载体,劳动者的利益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成为利害相关的共同体。”其实如果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公有制,所谓的“劳权制度”又怎么能够存在,成为劳动者满足其消费需要的载体,并保证工人阶级的眼前利益和长远的根本利益呢?而所谓的“劳权制度”在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像“画蛇添足”一样,无中生有。(这一点上,跟笔者前文所批判的刘永佶教授的劳本主义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