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共同体解体与生育塌陷的因果关系
中国人的生育意愿,从来不是抽象观念,而是与共同体制度下的利益选择高度相关。当下农村生育率断崖式下跌,根子不在农民不想生、不敢生,而在维系乡村人口再生产的共同体激励机制被连根拔起。
传统中国乡村,生育是嵌入家族共同体或村社集体经济共同体的理性行为。
解放前,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家族共同体社会。祖辈积累土地、房产、家业等共同财产,儿子成家后,谁家生的孩子多、孙子多,继承的祖业份额就越多。多生孩子=多分家产,这是传统乡村社会人口生生不息的底层逻辑。
解放后到1998年二轮承包前的近五十年,农村从家族共同体转向村社集体经济共同体。在集体内部,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一律按人头分配,一人一份权、一人一票权。你家不生、别家多生,你家的份额、红利与话语权就会被挤占,不生少生就吃亏。这种被动性、竞争性生育,正是新中国前几十年农村人口快速增长的根本动力。
两种共同体形态不同,但内在一致:都有激励生育的制度机制,所以乡村能够人丁兴旺、世代延续。
1998年之后,我们将集体土地、财产一次性分到位,并确立“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且长期固化不变。这一政策看似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实质上彻底解散了基于共同财产关系的村社共同体**。中国乡村由此进入既无家族共同体、也无村社共同体的原子化社会,变成一盘散沙。
新增人口不再分地、不再享有集体收益与成员权,生育从过去的“有利可图”,彻底变成“只有成本、没有回报”的负担。共同体一散,生育的制度激励瞬间归零,生育率怎能不暴跌?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更是民族生生不息的根基,它承担三大功能:保粮食安全、激人口增长、撑乡村治理。今天的制度安排,把土地与人口再生产彻底脱钩,孩子生下来无地、无股、无保障,等于从制度上阻断了乡村人口延续的动力。我常说:人口生产是第一生产,没有人口再生产,一切生产都没有未来。当“生者无其股、育者无其利”,农民愿意生、敢于生的动力又从何而来?
村社共同体一垮,乡规民约随之失效,不只是生育塌陷,乡村的根也烂了。农民单打独斗,养老无托底、风险无分担、婚育无保障,天价彩礼、因婚返贫、离婚率攀升接踵而至。年轻人结不起、养不起,乡村人口再生产进入断崖式下跌。
反观周家庄、华西村等共同体依然稳固的地方,集体经济强、保障足、分配公,生育率始终显著高于普通农村。这就是最直白的证明:共同体强,则生育兴;共同体弱,则人口衰。
要扭转农村低生育困局,喊再多鼓励生育的口号都无用,必须重建村社共同体、重启生育激励机制。
第一,回归真正的土地集体所有,让新生儿自动获得集体成员权,把生育与土地权益、集体收益重新绑定。
第二,改革集体资产分配制度,将土地租金、集体经营收益优先用于养老保障与多孩家庭补贴,让多生孩子真正得实惠。
第三,做强村社集体经济,重建“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让集体成为农民婚育、养老、育儿的坚强后盾。
乡村是中国人口再生产的基本盘,共同体是乡村生育的压舱石。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乡村不可能回到传统家族共同体,唯一出路是重建现代村社共同体,把生育重新嵌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制度框架,才能让农民愿意生、养得起、有依靠。
这不是简单的人口政策调整,而是守住民族根基、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大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