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及其生产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摘要: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数据存储在互联网平台且在用户的休闲时间内产生,但是掩盖不了数据是用户劳动创造的事实。数据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与一般商品不同的是互联网平台用户的劳动全部转化为剩余劳动,劳动异化程度更高。数据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既丰富又稀缺,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使用价值不确定性与高流动性的特征,所有权清晰界定困难,控制权与使用权在互联网平台一方,且富含隐私而导致市场主体的矛盾性。数据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统一体,但是价值无法直接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数据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1]19,2020年和2022年国务院又先后制定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8和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郑策文件。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中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数字经济总量在2020年已经超过了39万亿,占同期GDP的38.6%。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数字经济相关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制度构建、数字经济的反垄断、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别比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3],研究数据要素及其生产,特别是数据的生产方式、数据的特征与属性,是更高质量地发展我国数字经济的前提条件,也是准确地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变化的必要条件。因此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视角,深入数据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过程,尝试着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视角分析数据如何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2)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其是否由劳动创造以及其生产的具体过程;(3)数据的特征与属性与一般生产要素或商品相比较所具有的共性与特殊性。
二、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
(一)数据的定义
数据是人类从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所产生的,以数字、字母、语言、图像等未经过处理的符号作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原始记录,数据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因此其是一个历史范畴。数据对于人类而言本身并未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但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的数量、种类快速增加,其重要程度不断提高。数据的产生主体是人,人的信息隐藏在数据中,数据是数字化的信息,信息是通过某种方式再现的事物的性质、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等等状况的客观描述[4]71,也正是由于数据是信息的载体,市场主体通过对数据的可视化处理提取与生产活动相关的信息,加以利用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综上所述,数据是人类活动产生的、被客观记录的、富含信息的符号,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人类加以利用生产出有用的信息以用于生产生活。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依赖于互联网行为产生的数据,因此本文所研究的数据特指互联网行为产生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