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晚清和民国政府是不是卖国政府?——兼谈国家主权不可失
钱昌明:晚清和民国政府是不是卖国政府?
——兼谈国家主权不可失
笔者教了一辈子历史。根据自己掌握的历史知识,一直认为:总体上讲,晚清和民国政府都是卖国政府。然而,一段时期来,不少“权威”公知,喋喋不休地为李鸿章、袁世凯和蒋介石等这些历史人物鸣冤叫屈,甚至把他们“捧”到“一心为民”的“爱国者”的高度。这就引发笔者对中国近代史的重新审视,拙文就是这一“重新审视”的产物。
任何评论都得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总体上讲,“晚清和民国政府都是卖国政府”,这原本就是中国“近代百年痛史”在人们头脑的反映,是客观事实。非如此,中国就不会发生革命。新中国建立后,这一观点应是国人的共识。
对晚清的评价。迟至1982年9月,邓小平在同撒切尔夫人谈判香港回归时,说过这么一句话:1997年,香港“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如果晚清政权不是公认的历史上的卖国政府,李鸿章不是晚清卖国政府公认的代表。邓小平还会这样讲吗?
对民国政府的评价,可分北洋时期和国民党政府两个时期。前期以袁世凯政权为代表,后期以蒋介石政权为代表。
民国前期袁世凯政府。袁在位期间,为获得帝国主义的支持,不惜出卖民族利益、损害国家主权,这些都是抹不掉的事实。如:1913年屈从于沙俄压力,承认外蒙的所谓“自治”;同年,又屈从于英国压力,派代表出席损害中国主权的“西姆拉会议”,导致派生出“麦克马洪线”问题(尽管北洋政府未予承认);1915年再屈从于日本压力,接受亡国的“二十一条”。这哪一件不是出卖、损害国家主权的行为?袁死后,他的继承人从未改变其卖国政策。
民国后期的蒋介石政权,原本就是个靠反共、屠杀革命群众起家所建立的反人民政权。这个“四大家族”政权,就是在美、英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得以立足的,天生具有官僚买办的性质。1946年,为了发动全面内战,蒋介石政府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航空条约》,全方位地出卖了从天空到地下的国家权益。
1947年5月30日,毛泽东主席在为新华社撰写的评论《蒋介石政府已处在全民的包围中》,对这个政权的定位是:“蒋介石卖国集团及其主人美帝国主义者”。
在1948年12月30日的《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更是把蒋介石政权定性为“职业的帝国主义走狗和卖国贼”,并历数蒋介石政府的卖国罪行:
“他们依靠美国帝国主义把四亿七千五百万同胞投入了空前的大内战,他们用美国帝国主义所提供的轰炸机、战斗机、大炮、坦克、火箭筒、自动步枪、汽油弹、毒气弹等等杀人武器屠杀了成百万的男女老少,而美国帝国主义则依靠他们掠夺中国的领土权、领海权、内河航行权、商业特权,直至打死人、压死人、强奸妇女而不受任何处罚的特权。”(《毛泽东选集》第13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