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保卫中医,为北京市的这个草案点赞!
今天,小编高兴的看到北京市卫健委网站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在这份草案中,首次提出了要建立中医文化宣传舆论保护制度,对以任何形式诋毁、污蔑中医药的行为,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我们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更为重要的是,第五十四条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以为,这个消息对中医界和广大中医爱好者来说是一个重磅好消息。
这100多年来的中西医之争,这几十年来的中医遭受的各种打压和中医人的不断抗争,终于迎来了一次法律上对中医药的保护,这个成果的取得是多么不容易啊!
小编想到了英烈保护法,当年这个法律的出台也是历经艰险,也是经历了多少次的斗争,才换来的呀!
面对这次yi*情,在那个最危急的时刻,是中医药力挽狂澜。
在中国抗*yi斗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今天,西医依然还找不到任何特效药,中医药成为事实上的“人民的希望”:无论从救治病患、防止感染、还是从提高病人抵抗力、稳定民心上,中医药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全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有目共睹的,这个成绩是任谁也抹杀不了的!
可惜的是,面对这样的成绩,在今天中国的舆论界,依然大量存在着黑中医的论调,他们不仅从所谓的西医的角度说中医没有科学依据,没有做过双盲实验,“中药是安慰剂”、“新*冠是自限性疾病”;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人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刻意打压中医,恶意隐瞒中医疗效,有意阻止中医药在临床上的使用,疯狂抵制用中医药来治疗新*冠*肺*炎——最终,迫使中*纪*委网站,连续四次跨界发文力挺中医。
我们看到,3月30日,中国*新*闻*社推出五集系列全景纪录片《中国战*yi录》,只字未提中医,更没有一帧服用中药和中医治疗的画面,当时很多人都在担心17年前抗击非典后的荒谬故事又开始上演了,“猴子下山摘桃子”,“过河拆桥”,功劳全归西医,没有任何中医人士受邀参与庆功会,没有任何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中医,中医药的贡献遭抹杀,中医药的处境更加艰难了。
还好,我们看到了北京市的这个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草案,才没有让历史上的悲剧重演。
我们看到,北京的这个草案,还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中,还从加强中医药文化普及宣传,鼓励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开设中医药选修课程、建立中医药社团,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西学中”人员相应培训考核标准、以及扩大中医诊疗项目的医保支持力度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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