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儿童拐卖问题的本质,是城乡阶层的撕裂
#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儿童#这个热门话题下面,看到了这样一个网友提的问题,问得直戳本质,但是底下的回答却答得不着四六。
改开后大面积的儿童拐卖、幼童失踪这是铁的事实,无人可以反驳。
但是说改开之前“没有人口流动”,且认为是因为这个“客观因素”从而使得改开之前没有儿童拐卖,这种论调暗意就非常错误了。
先看改开之前有没有人口流动。
从建国后到1953年的过渡时期,仍属自发流动阶段,根据山东、安徽、河南、河北、四川等地的数据,农村外流就有14万人之众,1953一年涌入北京的就有4万人口。(王思明《20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变迁研究》)
同时,国家调控的人口流动也逐步成为主导,比如建国后向东北工业区的大规模移民,河北省和平原省(黄河中下游,太行山以东区域)是主力军,1949、1950两年就移民了近3万人。
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国新建城市与工业区达38个,大规模扩建的城市与工业区达54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从5个升为13个,这使得大规模农民得以“进城”。
1955年城镇人口8285万人,1960年达到13073万人,城镇人口比例从13.48%涨到19.75%,这都是大范围人口流动的结果。(《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6年版)
此后,遵照毛主席建设农村、不抛弃农村的指示,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等反哺农村项目的开展,人口流动趋于稳健,这是国家控制城乡差距的成果(需要看到,近20万知识分子在五十年代末被成功“摘帽”,也是毛主席的意见)。
特别是1961年3月毛主席主持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纠正过去三年被下面某些人搞的严重过火的浮夸风之后,城市和农村人口稳定下来,农民生产积极性重新被调动,也是农产量大幅提高的时期。
从现实看便是:1960年的城镇人口比例一直到1981年才被超过,此后则是节节攀升了。
由此可以看到,建国前三十年,不是没有人口流动,而是第一:有,像六十年代初的城镇职工返乡潮,周恩来直言“下去这么多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了”;第二:但规模和改开后比,那还是改开后大的多;第三:规模不大的原因,是因为不必要。在城乡差距并不过分且反哺农村政策(上山下乡、赤脚医生)显著的情况下,不必要进行夸张的流动。
比如至60年代中期(文革前夜)时,各领域贫富差距刚刚开始凸显、“三自一包”和户籍制度刚刚有了点拉大城乡差距的苗头、包括教育方面也出现了城市资产阶级子女与高干子女的就学机会远远多于农村儿童的情况时,毛主席马上就警惕起来,要求将农村工作的位置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