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代孕——民生有需求,立法要跟上
据报道,中国有生育障碍的夫妇比例为10%至15%,其中需人工生殖辅助技术介入才能怀孕的约有20%。一些夫妻不甘心一生无子,通过代孕机构找到有生育能力的代孕妈妈,通过将受精卵子植入子宫的方式,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再将孩子送还给寻求代孕的委托父母。随后,代孕妈妈会收获一笔可观的“借腹”收入。据法制日报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的代孕中介已达400多家,大多属于“地下交易”,并因此造成代孕市场较为混乱。
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管理代孕问题,古今中外都有不同意见和做法。 代孕最近成为网络热议是因为年轻女明星郑爽代孕事件引发。撇开郑爽代孕具体案情,就代孕本身来说,网络上反对代孕主要有四点理由: 一是不合法。我国原卫生部2001年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二是不道德。代孕使母亲没有十月怀胎的艰苦体验,可能会疏远骨肉亲情。 三是不公平。代孕是富人得利,穷人牺牲。只有穷人才会为了钱为人代孕,只有富人才有钱请人代孕。 四是有危害。代孕过程有传播疾病、手术失败乃至生命危险,侵犯了妇女权益。 本人不倾向全盘否定代孕,也不赞成完全放开代孕,而应该在深入讨论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立法规范,加强管理。 第一,代孕诉求可以理解。代孕是一部分不能生育夫妇和失去子女夫妇的迫切诉求,这种诉求之所以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是因为谁都想子孙满堂,世代永昌,谁都同情他人没有后代的痛苦。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遂己之欲,也思遂人之欲。 第二,代孕有历史传统和社会基础。人类自身的生产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中华民族自古就非常重视自身的生产——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后代被列为最大的不孝。中华民族会生生不息,形成世界上最大的族群,与重视传宗接代有相当关系。 人类繁衍进程中,由于先天和后天原因,总有一些夫妻不能生育,为了传宗接代,人们想尽各种办法,包括求医问药,求神拜佛,供奉送子观音,典妻租妻,借腹生子。借腹生子在民间存在久远,并无法律规范,也无伦理谴责,基本上是社会默认行为。说明代孕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基础。 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包括发达国家承认代孕合法。目前,法国、瑞士、德国等国禁止代孕,英国非商业性质的代孕属于合法行为,美国有20多个州对代孕有不同程度的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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