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扎幼童”屡屡重演,教师“沉睡的师德”亟待“被唤醒”
安徽省和县一幼儿园老师多次采用针扎、刺等手段虐待9名被看护的幼儿。近日,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3月24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起诉书。(3月25日《安徽网》)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9年9月2日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和县历阳镇幼儿园文昌路本部中(4)班副班主任期间,在该班教室及午休室内,多次使用该班级内用于固定幼儿画作的大头针,扎、刺被害人李某某、黄某某等九名幼儿(时年均未满5周岁)的身体。
近年来,各地教师虐待幼童、暴打学生等事件屡屡发生,有的因虐童不但导致幼童身体伤害,而且导致幼童心理遭受严重创伤;有的甚至因暴打导致学生重伤、残疾。可以说,这一起起教师虐童、暴打学生事件,充分暴露了我们少数教师师德的“严重缺失”。
教师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既担负着教书的崇高任务,又担负着育人的神圣职责,而教师的师德更是衡量一名教师的基本素质。“针扎幼童”的暴力行为,既不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又违背了教育的方式方法,这是与我们的师德要求相背离的。
众所周知,学生,尤其是幼童,由于年龄、心理等特点,在学校里犯些诸如思想不集中、不听老师话、顶嘴等小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我们的教师及时、细心地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讲明道理,细致教育,相信绝大多数学生是能够认识问题、改正错误的。但倘若因为学生的不听话,或顶嘴,我们的教师就动辄采取“暴打”“针扎”等暴力方式来惩罚学生,那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不但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相反会使我们教师的师德“大打折扣”。
笔者以为,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是十分必要的。但绝不能把“暴打”“针扎”等暴力行为作为唯一的教育方式。毕竟,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有思想、有意识的人。其实,只要我们教师深入了解一下,你就会发现,平时被你打过、骂过的学生多数并未真正认识到错误。于是,有的虽然被教师打了、骂了,但往往没过几天又重蹈覆辙了。这就告诉我们,采取“暴打”“针扎”等暴力的教育方式并不是教育学生的好方法。
“德育工作是塑造学生心灵的工作。”学生在学校有了思想不集中、不听老师话、顶嘴等小错误,教师应用疏导的方法,谈心的方法,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学生分析错误的原因及危害,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只有真正深入学生的心灵,感化了学生的心灵,学生才能发现错误,认识错误,并最终改正错误。也只有学生真正认识了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对的,教育的目的才算真正达到。
因此,笔者认为,教师要努力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而切莫以简单的“针扎”来代替教育。否则,教师的师德将在你的“针扎”过程中消失殆尽。同时,这也散失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素质。
但愿这一起起“针扎幼童”事件能唤醒我们少数教师“沉睡的师德”,决不能让“师德”在我们简单、粗暴的体罚中给“丢失殆尽”了。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