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有资产,即窃国大盗,岂可以不究原罪了之?!
我国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究竟流失了多少国有资产?能不能深究?提到这一问题就涉及到一些人挂在口头上的那个“原罪”。他们把侵吞贪占国有资产的罪行视为“原罪”,并且强调既然是“原罪”就不用追究了。
什么是“原罪”?,这本是个基督教的概念。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里的苹果,成为与上帝有同等智慧的人。这在基督教里便是原罪。不过,在基督教里,从来就没有赦免原罪的说法。相反,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们,只要一出生,就要继承祖先的所谓原罪。直到今天,基督教教义中还有人这一生就是在不断地在赎罪。所赎的罪便是这个原罪。试问,连基督教都不肯赦免的八十辈祖宗之前的原罪。
侵吞贪占国有资产是与生俱来地原罪吗?侵吞贪占国有资产是现世之罪,是变着手法窃取国有资产,是窃国大盗,如此巨盗是可忍熟不可忍?岂能以一句“原罪不究”堂而皇之的一了了之?!
侵吞贪占国有资产实质上就是贪污腐败,现在不是要严厉惩治腐败吗?即便是已退休多年的贪官一经发现也要查出法办吗?就是说对于贪污腐败不应也没有什么“原罪”与“现罪”之分。可为什么有些人竟然要把侵吞贪占国有资产说成是“原罪”,要求免于追究呢?这实际上是一种为之包庇开脱,混淆视听的说辞。
退一步说,即便当时是政策有疏或政策滞后,让他们钻了空子,犯下了“原罪”,那“原罪”不是也要忏悔,也要赎罪吗?岂能以“原罪不究”让侵吞贪占者逍遥自在,心安理得地挥霍消受巨额国有资产呢?难道不应该让他们吐出不义之财,使之物归原有吗?
再说如果这么多年来,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到私人的腰包里的行为不被追究,这将是永远扎在中国老百姓心里的一根刺。什么时候没有拔掉,老百姓的心里永远就有这根刺所扎出来的一种痛。那么那些高调赦免所谓原罪的人,难道就看不到这民心之痛,就要一意孤行地冒天下民心之大不韪吗?
【文/邓新顺,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