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董事长曾茂朝助柳赶走倪光南揭秘


  曾茂朝担任过两任中科院计算所所长、包括副所长任期达十二年——他曾经是计算所几个所办或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包括信通、联想、振中等等。

  计算所员工都认为,在这些公司中,他最支持振中,人们说振中是曾茂朝的“亲儿子”,他也真把他的儿子安插在振中,当了振中在美国分公司的总经理。

  所长儿子糟践贪污国有资产

  曾茂朝一开始是支持倪光南上告柳传志的,但是,由于他儿子在美国把振中公司投入的四千万人民币国有资产全部损失——他自己却在美国购置房产与汽车等(贪污公款),面临国内牢狱之灾。于是,曾茂朝拜请柳传志出手相救——联想把几千万支票划给银行偿还振中公司欠款,从而一举为振中公司“止损”——此后,曾茂朝让振中公司“闲置”两年后注销,一举销毁他儿子的涉嫌犯罪痕迹。

  图为计算所原所长曾茂朝。

  信通是计算所、科仪厂等三家合资的,后来信通出了走私问题,曾茂朝推得一干二净,他说,信通我没有管,因为院里对公司的方针是“不管就是管”,我执行了这个方针,我没有管,我没有责任。其实信通的历史倒是有一点“贸工技”的意思。

  对于联想(1984-1989是计算所公司),曾茂朝这个董事长一直处于和柳传志争权的过程中。由于柳传志可以直接得到院里的支持,并不在乎曾茂朝。

  图为计算所公司的春节联欢会,这时照例是曾茂朝上台致辞,柳传志等在台下磕瓜子、看节目。从左至右,李勤、柳传志、胡靖宇、刘金铎、倪光南。

  曾茂朝和倪光南联手举报柳传志

  1994年上半年当倪光南发现港商负债持股问题后,几次向曾茂朝、院里反映情况,院领导在7月初找柳传志、倪光南分别谈了话,曾茂朝都参加了。院里对倪光南谈话的意思是要倪光南以团结为重,和柳传志继续合作,问题由领导考虑。当时倪光南反映情况并没有上纲,只是说柳传志借钱给港商占许多股份的做法损害了联想的利益。

  但曾茂朝私下就对倪光南说,你提意见没有抓主要的,院里和柳传志谈话时批评柳传志说,“倪光南告你挪用(公款)怎么办?”,你要抓这个主要问题。这样,倪光南得到了启发,知道要上到“挪用”(公款)这个纲上。

  倪光南也没有认识到香港联想上市和柳传志父亲柳谷书先生的关系,又是曾茂朝对倪光南进行指点,曾茂朝告诉倪光南说,他在香港联想上市前曾遇到过柳谷书先生,问香港联想上市要不要征求中国技术转让公司的意见,柳谷书先生说“不用了”。暗示倪光南要把柳谷书先生的作用联系进来。在更有政治经验的曾茂朝的开导下,倪光南逐步掌握了问题的核心,倪光南也把曾茂朝作他的领导和同盟者看待。

  在1994-1995年间,倪光南多次找曾茂朝和院的主管领导汇报,有时先找曾茂朝,再找院领导,有时同时找,而曾茂朝对倪光南的揭发总是采取默许态度。

  在1994年“联想遵义会议”期间,一个短时期里,曾茂朝得以进入“联想核心”,采取了支持倪光南的态度,这样二人的交往也密切起来了,尽管有些同事提醒倪光南要注意曾茂朝,说他历来易变,但倪光南不以为然。

  1995年6月30日大会上,曾茂朝代表联想董事会宣布免除倪光南董事职务,宣读了倪光南的“罪状”,但实际上,他并不打算和倪光南“决裂”。就在之前的前两天,他特地去找倪光南的爱人,转达院领导的“关怀”,叫倪光南的爱人注意,等开会宣布免倪光南职后,不要让倪光南自杀。会后他也并没有和倪光南“划清界限”,倪光南还去找他,告诉他,正在向上反映,曾茂朝则表示关心。一天倪光南正写向上反映的材料,一时找不到招股书了,很着急,他办公室里几个人都说没有拿,倪光南怀疑是柳传志叫人拿走了,因为倪光南的办公室的门锁没有钥匙也开得开。怎么办呢?倪光南想,公司里可能有招股书的是总裁室和公关部,倪光南既然已下台,到那些地方就不合适了,于是他打电话请曾茂朝到自己办公室来商量,倪光南判断公关部一定有,请曾茂朝到公关部去找,曾茂朝果然找了一本招股书回办公室来了,倪光南十分感谢。几天后,倪光南又在书堆中找到了原来的招股书,这样,曾茂朝找来的那本招股书就作为备分留了下来。

  图为倪光南被免职后,1995年7月,曾茂朝仍帮助倪光南到联想公关部“找到”一本招股书,供倪写上告柳传志的材料。

  倪曾共同签署联合声明

  1995年11月,倪光南和曾茂朝都收到了香港联想会计发来的文件,是南明公司为了报税的需要,要董事们签名确认一些事情(如是否借过南明的钱、拿过南明的薪水等等),倪光南开始并不在意。但曾茂朝为人谨慎,跑到倪光南的办公室来商量,二人都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因为连什么时间当上南明的董事都弄不清楚。但打电话问了香港的张祖祥,在张的提醒下,曾茂朝记起柳传志和他提过叫他做南明董事的事、倪光南也记起来柳传志说过这事,但因为从未开过会就忘记了。

  南明是柳传志在香港注册的一个公司,联想的钱(达到几千万美元)到香港都经过南明来运作。港商郑国立兼南明的财务总监,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格局,联想的公司却叫港商掌握财务。张祖祥实际上只管南明的“豆腐帐”,例如联想在香港人员的开支、买房、送礼等等,而几千万美元的贷款的运作都是财务总监郑国立管的。

  倪光南和曾茂朝商量说,柳传志借钱给港商是通过南明的,如果柳传志说这是南明董事会的决定,我们怎么办?那时说也说不清楚。倪光南提议说,要想法摆脱干系,张祖祥是正直的,可以让张祖祥证明我们没有介入南明的事,有三个人同时证明应该有用。二人商议定当,就发了一份传真给香港的张祖祥,声明二人虽以南明公司董事的身份在有关文件上签了名,但“从未参加过南明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从未看阅过南明公司的财务报表”。张祖祥在这个传真上签了名后,再传真回来,于是有了图上所示的文件。显然,这时曾茂朝仍觉得倪光南向上反映有可能成功,如果上面追究起来,柳传志可能有麻烦,应该趁早摆脱干系为妙。这是曾茂朝曾经支持倪光南反对柳传志的一个铁证。

  图为1995年11月28日张祖祥在曾茂朝和倪光南的联合声明上签名,确认二人从未介入“南明”运作的声明,这是曾茂朝在倪光南6月30日被撤销总工程师后仍和他结盟的铁证。

  曾茂朝对倪光南反戈一击

  但后来却对倪光南反戈一击,为柳传志提供伪证,令倪光南痛心不已!

  曾茂朝之所以如此反复无常,全因为他的儿子在他兼任董事长的中科院振中公司驻美国办事处造成亏损四千多万美元(其中包括他儿子自己买车买房挥霍),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他的儿子担任振中公司香港分公司总经理一事属于曾茂朝私下安排,未向中科院办公会议汇报。按说依法应该受到刑罚处分,但时任联想总经理兼计算所所长的柳传志帮他度过了难关,所以,一切尽在不言中。

  振中公司办公大楼与联想集团一起。

  1988年5月振中集团公司在中关村成立,原名为“中科院振中计算机磁盘公司”,后改为振中集团.计算所科研人员胡万根为总裁.该公司是中科院计算所下属公司。

  根据网上信息披露,2007年胡万根说:“该公司起源于中科院与新加坡某公司的一个项目,计算所所长曾茂朝等人提出与别人合作,不如自己搞。后来经原中科院院长周光召批准,将原来的合作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

  计算所所长曾茂朝,对振中集团公司很是恩宠有加,他将计算所的一座楼一分为二,让振中集团公司与联想公司一同办公。曾茂朝的儿子也在振中集团公司工作,出任该公司驻美商务代表的美差。

  但是,后来审计发现,国家对振中公司美国分公司投资四千万人民币全数灭失、损失惨重,一场官司。可意外发现曾茂朝儿子在美国买房买车,钱从何来?

  当年,国家审计署负责审计中科院等的25分局按规定审计振中公司账目,但中纪委驻中科院纪检主任去找李金华,说振中公司由我们自己来审计,李金华同意并指示25分局局长撤出对振中公司的审计。联想柳传志再帮振中划款四千万归还银行贷款,曾茂朝把这个公司搁置两年,然后“自然消失”——他的儿子的罪孽一笔勾销——之后,曾茂朝多次通过不同方式威胁有关知情者“嘴巴关紧点!”此案就被掩藏二三十年。

  “曾茂朝原来跟倪光南是一个研究室的,竟然能说倪光南离开联想使联想大解放,说这样的话一点良心都没有!”2014年我在一次采访中,计算所老员工如是说。

  最令倪光南气愤的是,调查柳传志在香港的问题的时候,老曾跟他是一起的,最后发现风头不对啦,他马上反戈一击倪光南,最后倪光南被扫地出门。计算所老员工义愤填膺:“这个事倪光南受打击很大,但他能够挺到现在,我认为很不错。不过,倪光南还是没有人尽其才,本来有科学院这个基础应该做出很大成就的。”

  计算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退休管理层干部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提到当年的计算所所长、联想首任董事长曾茂朝时,就说他在联想一年到头都是甩手掌柜,什么事都不干,只干一件事:年底盯着联想把给中科院领导分红的钱弄到领导账上去。

  因为当初参与联想创业的计算所员工并未全部获得联想股份(不仅是倪光南),而作为联想第一大股东的计算所45%股份又被中科院剥夺,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曾茂朝任职联想集团董事长与计算所所长期间。为此,计算所许多员工对曾茂朝齐指怒向,认为他“把计算所出卖给中科院”。人们骂曾茂朝吸血鬼,他家夜里被人打恐吓电话,所以他现在很害怕,躲着不敢见人,一般不敢在马路上走。

  后来,上级监察部门曾经调查曾茂朝经济问题,他“当副所长四年,所长八年,没人替他说话。”

  一次,联想和计算所退休老员工聚会,分坐两桌,计算所老员工一桌,联想老员工一桌。当过计算所副所长、所长共十二年的曾茂朝,聚会时与当所长时的四位搭档——计算所四位前任副所长隔桌而坐,彼此不打招呼、视同陌路——他坐联想老员工那一桌。

  采访中,计算所老员工直斥曾茂朝“人品低劣”!

      【文/陶勇,作者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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