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关于人民币结算令,不宜高兴太早


  好多人在传,“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人民币结算令,支持跨境贸易用人民币支付,将于7月21日开始执行。”“这是继俄罗斯卢布结算令后,让美国最恐怖的事出现了。因为,人民币的这个量级差可不是一般的大,一个50公斤级一个500公斤级,美元霸权威力将会被极大地削弱,世界结算货币多元化驶往快车道。”

  我认为,支持人民币在进出口贸易中的结算权、支付权,这是中国货币主权的应有之义,的确是一大进步。其进步意义我认为有以几点:一是这个举措表明,在金融和货币问题上,中国主流终于认识到了人民币的结算权和支付权,于中国经济发展和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有长远意义。二是打破了所谓“美元是世界货币”的谎言。当初之所以放弃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上的结算权、支付权,完全是因为买办资本势力所宣扬的美元是“硬通货”、“美元是世界货币”、“美元信用有美政府背书”之类谎言,从而抛弃了人民币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权、支付权。现在收复这个权益,是对当年的那些谎言的清算。三是这是对俄罗斯反美元霸权主义的一个重大支持。四是这是人民币发行权脱离华尔街控制的重要一步。相信,在俄罗斯、中国的示范和推动之下,美元霸权会加速衰落。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中、俄两国在金融形势、货币形势上的不同,进而认识到,仅仅支持中国进出口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并不能完全维护中国经济利益,还需要有其他的更加重要的举措和步骤。

  就货币发行情况来看,中俄的差别是相当巨大的。

  首先,因为乌克兰战争,美西方对俄罗斯进行了不择手段、无微不至的“制裁”,主要内容包括:西方资本完全撤出俄罗斯市场;把俄罗斯踢出SWIFT结算体系;没收了俄罗斯储存在西方金融机构账户上的外汇。就是说,对俄罗斯来说,其本国市场上再无外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无外来投资,俄对西方的贸易也不能再通过SWIFT结算支付,而必须通过自己的新结算系统完成贸易。这就决定了,卢布发行权完全民族化、主权化了,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政权化了。即,外资再也操控不了俄罗斯卢布发行权,俄可以自主决定卢布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完全由俄主权银行自主控制卢布的流通,可以充分运行货币发行手段,分配行业劳动力、平衡行业阶层利益分配、支撑国家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从而自如地进行军事行动和经济建设。

  但是中国不同。一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并未从中国撤出其资本,外资企业在中国仍然十分猖獗。二是中国对外资、私有资本开放了金融市场,取消了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外资、私有资本开办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从事存贷、支付、结算、保险等所有业务,比如河南的村镇银行之类。人民币的发行、流通、存储、回收的控制权,并不掌握在中国政权手中。三是中国还有巨量官方、企业、个人外汇储存在外国金融机构手中,也有巨量人民币也储存在外国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机构账户上,在中国仍然在执行引进外资、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等政策的条件下,这些外资可以随时兑换成人民币,这些人民币也可以随便在中国投资、并购、开发、采购,用人民币结算,对其影响不大。四是中国并未叫停引进外资这种出卖市场主权、出卖货币主权、出卖金融主权的荒谬政策。五是所谓央行制度,仍在限制着人民币发行权的有效实施。

  这种情况下,即使中国进出口贸易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因为外资手中也有足够的人民币,所以,也未必能够保证中国主权利益。我们只能说,这次人民币结算政策宣示,更多的意义是认识层面的,而不是实际层面上的。

  换言之,在引进外资、开放金融、开放市场等政策未废除的情况下,在外资、私有金融机构尚能无限开展人民币各种业务的情况下,在中国人民币还储存在外国金融机构账户的情况下,中国进出口贸易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对于维护中国经济主权、市场主权、货币主权、金融主权,对于维护中国根本商业利益,对于不吃国际垄断资本的大亏,意义不大。

  不妨再换一种解释方式。

  如果要充分保护中国的商业利益,在外贸易中,只有中国主权银行,才能运用人民币从事进出口贸易结算和支付业务。而人民币,不管是中国企业、中国个人的人民币,还是外国企业、外国政府、外国个人的人民币,都必须储存在中国主权银行的账户上。这样,中国政权才能充分掌握这些人民币的来源是否合法,以防货币投机。对于通过投机方式取得的人民币,或者来源不明的人民币,中国政府、中国企业可以否认这些人民币的合法性,可以拒绝其结算、支付资格,以免给中国整体经济造成损失。如果外国外资金融机构有存储人民币的合法业务,并欲承担中国的进出口结算、支付业务,那么,这些金融机构必须如实向中国政权通报其民币的来源,在取得中国政权的同意或谅解后,才能运用这些人民币进行结算,或者说这些银行才能按照中国政权分配的信用额度,从事人民币结算支付业务。

  控制货币发行、流通的全过程,这是政权行为,也是主权行为,不能由外资、私有资本渗入。

  现在,中国的金融是市场化的,是完全开放的。特别是外资、私有资本开办的金融机构,都可以从事存贷、支付、结算、投资、保险等所有业务,没有任何限制,人民币的发行、流通、保管、回收,均不控制在中国主权金融机构手中,当然也不控制在中国政权金融机构手中。这样,人民币发行、流通、保管等环节,从政权和主权的角度看,都市场化了,都几乎处于完全失控状态。中国政权、国有金融机构根本无法进行反人民币投机的行动!一个典型的例子,河南村镇银行暴雷,但其幕后犯罪者,居然可以全身而退,想想,我们的金融体系、货币发行体系的漏洞有多大。

  在金融市场化、金融开放的条件下,人民币丧失了主权属性和政权属性,成了美元、港元、日元、南朝鲜元、新加坡元、英镑、法郎、马克等外币在中国市场上的代用券,成了这些国家金融资本压榨中国劳动、掠夺中国资源、扭曲中国经济结构、毁弃中国尖端工业、并购中国民族企业、剥削中国人民的工具,而不再是中国人民用以调节各行业劳动力分配、平衡行业阶层利益、支撑国家动员能力的工具。这种情况下,即使人民币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有结算权、支付权,也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关系不大。

  那么,如何才能摆脱国际垄断资本运用货币手段对我国人民进行的压榨、掠夺、剥削,真正维护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呢?

  我认为,首先必须收回人民币发行权,即人民币的发行、流通、保管、回收等所有环节,必须由中国政权银行充分掌握,不能由外资金融机构掌控制,绝大部分存贷、支付、结算、投资、保险业务,只能由纯粹国有金融机构承办,私有、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业务量必须大大压缩。其次,必须发展壮大公有制和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生产体系,发展国有商业体系,作为人民币发行主要和首要领域对象。第三,在发行方式上,对尖端工业、军工业、重工业,及教育、医疗、科研、住房等民生领域,采取拨款方式发行货币,对商业、轻工业、服务业、小微企业等盈利性较强的行业,采取贷款方式发行货币。第四,外国金融机构只从事相应的结算业务。第五,限制私有资本的投资范围、投资额度,特别是不得从事宣传、媒体、文艺、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可以投资到尖端科研、进出口贸易等领域。

  说到底,货币发行权是货币的灵魂!也是政权和主权的关键组成部分。货币发行、流通、保管、回收的控制权,如果从政权手中旁落于外资,则政权就有殖民地化走向;如果货币发行、流通、保管、回收的控制权旁落到私有资本手中,就会形成财阀割据的局面。现在,这两种情况中国都有,而且,外资和国内私有资本是互相勾结、交叉持股的。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渠道,已经被各路财阀腐蚀得千疮百孔了。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江淮论弊”,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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