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坚持和捍卫我国金融的人民性
金融乃“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从我国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金融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不能照抄照搬西方,对金融自由化的错误倾向进行拨乱反正。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化,内外资一视同仁,在金融领域至少有三支力量:第一支,恐怕是华尔街金融寡头为首的国际垄断金融资本,这支力量还延伸出表面上是中国金融力量,实质上是买办金融力量的伪军金融势力,表现为各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还有各种来历不明的“基金”投资。第二支力量,是中国国有金融资本,以国有银行、金融机构为骨干。第三支力量,民间民族金融资本。这支力量,人数很多,资金也很大,但是很分散,容易被外资金融势力俘虏、掏空。大家注意看,以前各种P2P、房地产、金融企业、理财、基金、信托、保险、再保险、高息揽储、高利贷等,还有股市,就是针对这支力量的。
下面分析一下三种力量之间的关系,重点是国有金融和外资金融之间的关系。
因为我们以前并没有金融主权意识,我们没有意识到“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是国之大者,所以,我们很轻易地开放了中国的金融,取消了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投资额度限制、持股比例限制。我们的金融几乎是完全市场化、自由化的,这就决定了美国在华金融资本有极大的自由空间,可以为所欲为。再加上地方政府与国有金融资本是割裂的关系,以及外资金融资本对地方政府的拉拢,许多地方政府竞相对恒大之类房地产、富士康之类代工厂招商引资,到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有意无意是买办化了。
中国国有金融资本,这支力量,其实与以华尔街金融寡头为首的在华外资金融力量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不可能“和平共处”。美国在华金融资本,是美国金融霸权的关键支柱。一定要认清这个关系,不认清这个关系,所谓化解金融风险,就是无的放矢!
金融风险,或者金融危机,不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而是金融资本刻意制造出来的。化解金融风险,最根本的就必须清除国际垄断金融资本。
什么叫金融资本?金融资本有两个要素,其一就是控制了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的权利,可以随意发行货币;其二,再加上可以投资的市场范围,即有足够的投资空间,这两者就构成了金融资本。两个要素,互相依赖,缺一不可。
外资金融资本在中国的形成,就是因为中国采取了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脱离本国实体经济的央行制度,依据外汇发行人民币,相信货币“锚”论,“内外资一视同仁”,实行货币金融化、金融市场化、金融市场自由化、金融市场外资化、金融市场买办化,金融资本进出自由化,人民币可以随便离岸,允许外资金融资本从事存贷、投资、支付、结算、证券、理财、基金、信托、基金、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等业务。相反,对于本土金融资本,则限制其从事这些业务。这就让外资金融资本具备了第一个特点:控制了相应的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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