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毛主席雕像!还我拥毛战友!
这里的“我”是指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广大人民,是敢于同反毛非毛者进行殊死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斗士,是敢于同美日帝国主义的走狗说“不”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战士。
为了纪念毛主席诞辰130周年,上海浦东新区大团镇金石村董村184号2室村民——唐建芳(网名小草),于2023年11月个人出资在自家院子里树立一尊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汉白玉雕像,当时还举行了隆重的揭幕仪式。可是,就在2024年7月7日凌晨一点左右,一群黑衣人砸开院门的铁锁冲进院子来,先拆掉院内的监控,然后用挖机、吊车和卡车将毛主席雕像野蛮强拆并运走。毛主席雕像在院子里只呆了短短八个月时间,就被他们盗掘一空。这究竟是什么行为?这种夜闯民宅,抢夺私人财物的无天无法的反毛反人民的行径令人发指!!
图为唐建芳家里敬立的毛主席雕像
这件事在网上披露后,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上海红友余仁良、张化顺等拥毛红友更是义愤填膺,带头同这种反毛反共反人民的行径展开了坚决斗争,引起了一些人的极大恐慌。于7月11日余仁良及张化顺被派出所带走。难道拥毛有罪,反毛有功吗?打击镇压拥毛红友在中国却已经成为“新常态”,这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不祥预兆!一些人打着“维稳”的旗号,却干着唯恐天下不乱的事,公然违背宪法,打家劫舍,强拆毛主席雕像,打压和抓捕拥毛红友,制造仇恨和社会矛盾,这种暴力“维稳”的行径不是把“依法治国”的外衣撕得粉碎吗?请大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必须指出,他们的行为是严重地执法犯法的行径。
首先,总体讲是违背党章和宪法的,因为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仍然写在党章和宪法上。所以,反毛反拥毛红友就是反党章反宪法的,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其次,具体地讲它违背了宪法如下条款: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不准信仰、拥护、纪念毛主席,上述一切自由都化为乌有了。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他们敲门砸锁,毁掉监控,半夜三更闯入唐建芳的家,这不仅是违背宪法的,甚至比过去的土匪还要土匪,比现在的黑社会还要黑,这绝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发生的事!人民没有一点安全感,社会还能稳定吗?
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唐建芳个人出资,从社会上请回一尊毛主席汉白玉雕像,这既是她无限热爱毛主席的表现,也是她家里的合法财产,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于强行抢劫呢?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