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叹息,脱离人民群众的法官惨遭不幸
编者按:为什么同一件事在主流和民间看法如此不同?……相同阶级的人偏袒相同阶级,这叫阶级情感。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王法官的判决乃至“主流”、“人日”、“首席大法官”们的论调也就可以“理解”了。王法官是个开豪车的车主,她的判罚也许本质上就有不想让别人“讹”开车的人的动机,在客观上来看,她显然并非没有徇私的心理。
王法官应该是一个“有才华、人缘好、业务能力很强”的人,只是她生活的那个阶层,完全脱离了群众。9千,跟1万2,这个差价,在她眼里不是一个事儿,可这却是很多劳动者一个月的生活费。对于农民工来说,在就业环境恶劣的情况下,需要费很大的劲才能赚来的。这是阶级鸿沟带来的悲剧。哪怕在一个“理中客”看来: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血汗工厂、理财魔窟…被这个路线用见血和不见血的刀逼死的普通人可比这多多了,没见他们同情过几个人…说他们“脱离群众”恐怕还是“误解”了,王法官们正是他们的基础群众。而真正的老百姓想通过这件事告诉他们的是:“比所谓法律还要公平的,就是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
如果碰到最底层的人,如农民工之类的打官司,这种案子要特别的重视,为什么,因为这类人不会轻易打官司的,请不起律师,也不会写诉状,更没有漫长的时间和人对耗,若是这种人开始起诉别人了,那么有可能会赌上自己的命了。
一个非常一般的交通事故,导致年轻的女法官死亡,也让一个农民工畏罪自杀,纵观农民工的行为,他没有报复原告,也没有去伤害保险公司的人,更没有大闹医院,而是直接针对了法官,说明他的脑子算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哪一个环节吃了亏。
这个案子本身就有点匪夷所思,交警判了原告全责,这是无疑义的;医院医嘱要住院29天,是明确的;原告说我无所谓,一切听保险公司的,愿赔多少赔多少,反正不用我出钱;保险公司过来一看,说我愿意陪1万2。原告说,有理有据确实是1万2,但是我好多天不能干活,希望多拿点,给1万8,我们就把此事了了。
从保险公司的立场来看,他是支持原告起诉的,不管是1万2还是1万8,做事情要在流程上留下痕迹的,定损员说1万2,你多要几千,业务人员无所谓的,但他不能口头答应你,因为超出权限,这个时候有些业务员会主动提醒你,你去起诉,我有了判决书之后,该赔多少赔多少,我回去也好交差。
而女法官判的结果是9000,虽然判决是有理有据的,但这明显是带着情绪判案了,这种小官司我也经历过,但是没有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希望是诉前调解。比如我骂名人了,让我赔3000。我就讲道理,说对方搞集中诉讼,见人就告,他这是滥用名誉权搞“疑似诈骗”了,我不太清楚,为何现在女法官为何特别多,我遇到的也是,情绪也不好,似乎怀疑我在教她怎么做人。后来我接受调解了,是因为有人告诉我,你要进入审判流程,她会判你赔的更多,因为你影响她绩效考核了。
底层法院是不希望积累很多无关轻重的小案子的,诉前调解能做到1万2,在女法官看来,1万2和1万八是没多大区别的,我们现在很多工作人员都有这种心态,对钱的概念,总是从自身家庭角度出发,认为有的人为了几千块钱争个你死我活,她怎么也想不通,就是因为脱离人民群众久了,不了解具体的人对钱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武汉有个快餐店,发生了一块钱杀人的事;南方有个老板,拖欠打工人2000块,被打工仔灭门了;你骂名人了,让你调解赔3000,已经是最大的对你保护了;就几千块的事,怎么会有人走极端呢?家境优越的人,根本不知道,往往因为一分钱的事情,会酿成不可挽回的祸端。
现在能坐上为人民服务的岗位的,家庭条件都不会太差,因为我们高考,要考出非常优异的成绩,背后需要家庭经济的支撑的。比如补课费这一块都不少。这些人走上岗位之前,没有去车间打过工,也没有去农村劳动过,民间疾苦知道的太少了。
就比如杭州发生的外卖员给保安下跪的事,然后引起了大量的群体的行动,声势浩大,为什么呢?保安不让进,会让外卖员送餐延迟,平台最高会罚款到200。这种压榨平台,不仅互联网公司有,社会的很多企业也这样干,根本没人管,为什么呢?就是社会管理者认为,顶多罚你200,为何要搞出这么大的阵势呢,在有些人眼里,200块根本不是钱。你们尸位素餐,不为人民做主,人民必然就会采用自己的方式来做主了。
有些人甚至还产生了对底层人民厌恶和恶心的心态,如果底层人认死理,弄的她不开心了,她就要和你算细账了。比如你说你误工了,要误工费,她还会把你周六、周日两天去掉,认为这是双休,不算误工,如此一算,当然只有9000了。可是农民工哪有什么双休,甚至白天和黑夜都不分的,你这样算法,真的是完全不知道底层人民生活状态了。
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门校门单位门,这辈子很多人只在这三个门里待过。如果你的单位门是企业的话,那人还算是正常,你必须得接触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你也能体会到劳动的不易。如果你的单位门是“公家的服务单位”,注定了一辈子不知道车间流水线和田间地头是怎么回事,这样的人来调解劳资矛盾,往往后来激发出更大的矛盾。
因此我觉得任何人考公,必须延长基层服务时间,在农村或工厂车间服务5-6年,经过群众打分,她合格了之后,才能往上面调动,即使做法官的话,不能因为考试合格了,就直接上任,这样很不好。先放到村级单位做调解工作,在农村或社区干三年调解员工作,然后才能调回到法院单位,如此一来,她眼中无所谓的几千块钱,在一些农民工眼里,有几十万块那样的重要!
把人放到苦地方锻炼,并不是有意折磨他,也不是让他住牛棚,而是一道淘汰程序,及时地发现有些人不适合做“公家的人”,比如让你去甘肃几年,你不肯去,说明你内心是抗拒为人民服务的,这样的人就主动放弃了公职了,这是好事情,一开始你就给他放到上海,不经过甘肃的锻炼,这种人很容易蜕变成买办和二狗子!而且蜕变了,国家还不容易发现,他还潜伏的很好呢!
现在高知女性性格怪异的太多了,不仅仅在公职群体里,即使在企业高管这个层面,女性发飙的情况太多了,为什么呢,她们有一个特点,就是收入很不错,另外是单身,还加上年纪大,很容易情绪化。她们其实也是资本主导社会的受害者,你说你相信了各种奇谈怪论,看不上这个看不上那个,那你的收入高的意义在哪里,无非是疯狂消费,最后都贡献给了资本家,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在那相信丁克、不婚不育的高论呢。这样的人,商家最喜欢了。商家喜欢了,可是这样的人身居高位,人民就要受苦了。
干一点公事,最后把矛盾都变成自己的,这种工作水平让我很吃惊,另外也说明自我控制情绪太差,你讨厌老农民工认死理,给你带来麻烦,你为了省事,死抠条文,当机立断地就判决9000,结果给自己的命也省了。保险公司愿意赔1万2,官司的标的额只能在1万2的基础上上浮,怎么可能会下调呢,简直是没事找事。
一声叹息啊,最后,老农民工成了加害者,而法官成了被害者,两个人都彻底的输了。从这件事上来看,我认为,底层群众无小事啊!
底层群众无小事,这个道理不仅仅要在中国说,全世界都通用的。为何西方世界的底层跟火药桶一样,那也是脱离群众造成的,很多国家的立法的方向越来越向食税阶层倾斜,民告权贵,那是无法可依,权贵告民,那条款一一对应,清楚的很,西方国家就是这样搞乱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老百姓,他们可能不懂法,因为立法并没有让他们参与,他们没兴趣了解,但是大部分人他认理,而且认的是死理,你的法,在理的面前说不通,他就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而是丢掉法律,直接拿起武器,如此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单就本案而言,法官也并没有枉法裁判,不能像某些群众拍手叫好,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她只是严格的依据法律,机械办案而已,人们不共情她,并不是对她有仇,而是现在的法律体系,对于普通人来说,维权操作太复杂,也太难,这一块,说明法律体系要改革。
最后特别提醒一下,不要刻意去羞辱底层人,尤其是权贵者,一旦底层人不在乎自己的时候,任何权贵在他面前都是螳臂当车,打算一命换一命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规则可以限制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