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钧:发扬鲁迅精神,痛打落水狗
最近,中国舆论场上有两则消息,我觉得很逗。
其一,湖南师范大学的官微上,公开引用胡适的言论。“教育是给人一副有光的眼睛,能明白观察;不是给人穿一件锦绣的衣服,在人前夸耀。”
胡适,不折不扣的民族败类,无行文人,美帝国主义的走狗,不但是共产党的战犯,而且,连蒋介石都称其为“蟊贼”!某个特殊时间点之后,胡适,不知道哪来一股大气一吹,咸鱼翻身,突然在中国大陆暴火,成了教育家。
其二,何桂蓝因为乱港,被判刑84个月。何桂蓝,曾经在清华大学就学、又被清华大学选为交换生而到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分校、英国牛津大学学习。后在英国广播公司当记者,又被香港电视台聘为特约评论员。2019年的南港之乱,此女相当积极,成了“民主自由斗士”之典型。
湖南师范大学引用胡适言论一事,立即受到广大网友的痛斥。湖师大拗不过广大网友,于是,就把胡适的名字删除了,但胡适的言论还是保留着。于是,网友继续痛斥,湖师大则关闭评论,硬杠。
于是,这事又引发了胡大V的关注。
胡大V说:湖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上引了胡适论教育的一段文字,遭到网上一些人的严厉指责。那些人强调胡适在解放战争期间站在了错误的一边,指挥湖南师范大学追捧“反动派”是“堕落”。随后湖南师大修改了该微博,保留了胡适的那段话,但删除了表明出处的“胡适”二字。一些人仍然不依不饶,质问难道删了“胡适”的名字就完事了吗?
老胡本来不想介入这件事,网友有争论属于正常,但是看到湖南师大修改微博后,我想说,这一修改其实是没有必要的。胡适这些年在文化和教育领域总体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大学的网上账号引用他教育方面的言论不应存在什么问题。
……
老胡讲话,就是喜欢绕弯子。
按照老胡的说法,胡适仅仅是“这些年”“在文化和教育领域”“总体上是以正面形象出现”,并不是“解放战争以来一直”“在全中国所有领域”“完全以正面形象出现”,也就是说,把胡适搞成“总体上以正面形象出现”的,是中国“文化和教育领域”,而且,也仅仅是“这些年”才这么搞,并不是解放战争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胡适就是个什么正面形象,也不是在全中国所有社会领域胡适都是“以正面形象出现”。有必要一问,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有何德何能,把一个共产党的战犯、蒋介石眼里的“蟊贼”、不折不扣的民族败类、无行文人,搞成了“以正面形象出现”。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把持在哪些人手里,他们有何德何能、出于何种目的,把胡适搞成“以正面形象出来”!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把胡适搞成“以正面形象出现”,我们广大网友就必须接受吗?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有什么权力、资格把一个民族败类搞成“以正面形象出现”?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把作为买办文人的典型、民族败类、共产党的战犯、甚至也是蒋介石眼里的“蟊贼”搞成“以正面形象出现”,有什么理由、依据?意欲何为?中国的“文化和教育领域”有什么资格、权利,凌驾于共产党的历史之上,有什么资格、权力凌驾于中国人民之上,有什么资格、权力违背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把一个战犯、民族败类、买办文人,搞成“以正面形象出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一个战犯、民族败类、买办文人,生生搞成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中国“文化和教育界”,不是也有那么一股子战犯、民族败类、买办文人的味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