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不吃动物内脏,所以文明程度高?
很久以来,很多人都以为西方人普遍不吃动物内脏,包括我也是如此。
有的人甚至借题发挥,把这事上升到了文明的高度。
结论是,西方文明程度高,因此人家不吃动物内脏,只有文明程度不高的国家才吃动物内脏,还暗讽我们就像是未开化的野人。
西方人不吃动物内脏这种模模糊糊的印象,主要来自于那些鸡汤杂志。

网络时代也时常有这样的文章, 一位女作者曾在某知名杂志发表过一篇文章,说她的英国老公、公婆都绝对不吃动物内脏,包括鸡爪鸭爪等“非普遍食用肉类”。
有一次,因为她骗她老公吃了一块“鸡肉”(牛蛙)差点导致离婚。
于是,英国老公就对作者发表了一通严肃的文明教育,作者进行反思……
这类鸡汤文真假不论,但套路都是一样,作者在西方人的“文明说教”下反思(暗示读者们反思)

短视频里也有一些老外网红看到老北京炒肝一脸“我无法接受”的作品。
虽然我们也知道,西方人是喜欢吃鹅肝、鱼子酱的。但早就有人解释过,这些是高级货,不属于内脏,而属于牛排龙虾三文鱼“三件套”范围。
反正他们有话语权优势,怎么说都有理。

去年9月,到深圳参加女子网球赛的美国选手泰勒·汤森德(Taylor Townsend)发视频对中国菜进行恶意贬低,包括牛蛙、甲鱼、内脏……一脸嫌弃。
但时代不同了,她的言论引发了网友强烈不满。该受教育的是她,而不是我们;该反思的是她,而不是我们。
牛蛙恶心,那么,蜗牛呢?岂不是更恶心,可它是法式套餐的一道名菜。所以她矫情什么呢?
最后,汤森德发布视频道歉,称:“我真诚道歉,能体验不同文化是我的荣幸。赛事人员非常友善,我的话不代表真实感受……”
这场小风波才算告一段落。
其实西方人也并非不吃动物内脏,古希腊、古罗马都有食用动物内脏的记录,还认为这才是最好吃的东西。
罗马人把各种牛羊肝脏、肠子、肉类切碎后,填入睡鼠(小型啮齿动物)的肚子里,再缝合。经过烧烤,就成了贵族专享的美馔。
后来,将内脏和香料塞进小肠肠衣里的法国里昂大香肠、把羊杂碎和洋葱塞进羊肚里的苏格兰哈吉斯,都源自这种古老的食物加工方式。
鹅肝,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成为了欧洲餐桌上的顶级美食,同时还有一道顶级美食--小牛胸腺。
胸腺是大部分哺乳动物都有的免疫器官,成年后会逐渐萎缩。
由于牛在农耕社会里的极端重要性,中国人通常不吃未断奶的小牛犊,所以,就没有这道菜。
而欧洲在14世纪经历了黑死病瘟疫之后,人口减少二分之一左右。人少地多,不再需要那么多粮食,耕牛就慢慢从工具变成了食物,肉质鲜嫩的小牛犊最受贵族们喜爱。

小牛胸腺被称为了甜面包(sweetbread),因为它有点甜丝丝的,成了法国一道顶级料理,还经常上国宴。
佛罗伦萨美第奇家族则最喜欢吃牛百叶。
但这些美食,西方老百姓是无福享用的,因为有三个原因限制了他们口福:
一、食材稀少,比如一头小牛,只有一点点胸腺,不可能留给民间。
二、难以保质,内脏要现杀现吃,平民阶层很难做到。
三、烹饪水平、烹饪器皿和制作方式落后,野蛮愚昧的欧美社会无法将动物内脏变为可口的食品。
平民百姓能享受的内脏就是日耳曼人最爱的肠子。中国人眼中的一些下脚料,如血、肠等材料,被灌进肠衣加工后,就变成了德国最高级的香肠。
如莱茵地区用猪血、猪油、猪皮灌进肠衣里制作的莱茵血肠,可以拿来热炒、油煎和做冷盘,再配上苹果酱、酸菜、土豆、黑啤,就是一顿最典型的德国大餐。
还有法国维埃松地区(Vierzon)的猪舌头,不过这只是节日期间才能享用到的美食。
到了十八世纪,在法国勃艮第,鲜肉还是平民生病才吃到的奢侈品,在巴黎、罗马、汉堡、圣彼得堡……平民的肉食通常是咸肉。
随着物质丰富,欧洲上层社会将动物内脏精华部分挑选留下后,其余大量的“下水”就交给社会,这种生意一般是由巴尔干人来做。
但问题还是那个问题--烹饪水平。下水的处理和烹饪,要比肉类更加复杂,而欧洲人缺乏这项技术。因此,“难吃”的内脏并不受平民欢迎。
到冷藏技术发展起来后,鲜肉长途运输变成了可能。养殖业向工业化转型,传统的散养变成了大型养殖场。
养殖、屠宰、运输、销售一条龙,走向了标准化,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而那些内脏,既难以清洗,又更易腐败,就很难流入市场,长此以往内脏就被社会所摒弃。
另外,西方人不怎么吃的内脏,还有宗教的因素。
因此一些鸡汤文章将西方人不吃内脏视为一种“更高的文明”是极其荒谬的。
如果非要将其上纲上线到文明程度。那么,烹饪水平恰恰是文明成熟程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也就是说,善于加工、处理、烹饪“下水”的中国人更为文明。
而不少西方人也自以为不吃内脏就能高人一等。
我对外国人不吃内脏这事,最直观印象来自于台湾的电视节目。

九十年代,美国歌星黛比.吉布森到台湾参加《龙兄虎弟》,里面有美食环节,张菲推荐她品尝牛杂,她直接说自己已经饱了。
然后,请她吃鸭舌,她也不吃。张菲示范吃了一口,她居然吓得尖叫。

气氛有些尴尬,费玉清圆场说,“外国朋友他们好像对一些内脏类东西通通不尝试……”
因为黛比.吉布森对台湾小吃的一脸嫌弃,搞张菲、费玉清也挺不好意思。仿佛是乡下人没有把城里人招待好。
今天找了好久才找到这段古老的视频。我之所以看到网上关于“内脏”话题就马上联系到这个节目,就是因为它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西方人不吃内脏。
黛比.吉布森看到吃鸭舌尖叫,她或许不知道,西方对人肉倒是很感兴趣。

西方人相信人的精神的力量是依附在器官和血液里的,所以人肉和鲜血就具有了药用价值,甚至是魔力。
英王查尔斯一世在1649年被斩首后,围观人们涌上前去抢着用手帕蘸染国王的鲜血。因为这有治疗作用。比国王的“触摸疗法”(特定时期排队请国王摸一下病患的痛处)管用多了。
欧洲刑场就相当于“自助餐厅”。
当刽子手行刑完毕后,围观人群一拥而上,割手的、割脚的、挖心的、掏肝的……大卸八块,各取所需。
《格列佛游记》作者斯威夫特1729年曾写过一本小册子,标题《A Modest Proposal to the Public for Preventing the Children of Poor People in Ireland from being a Burden to their Parents or Country and Making them Benefice to the Public》大意:《如何防止爱尔兰穷家儿童成为父母或国家的负担》
他的办法是将穷人的婴儿卖给有钱人,做成盘中餐,“一个婴儿可做成两碟佳肴……”,这是“理性经济行为”(economic rationality)
还有活人献祭的邪恶行为,也时有传闻。
到了今天,西方的权贵精英阶层爆出来的丑闻,也总带着这些恐怖元素,比“吹牛老爹事件”、“爱泼斯坦事件”……

“人吃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最阴暗的角落里,并不是形容词。
所以“欧美人不吃内脏代表文明”,从来就是一个伪命题。
而那些动不动高喊“拥抱西方文明”,自我反思的人比黛比.吉布森矫揉造作的优越感,更可笑。
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静静看这些“文明人”怎么收场吧。
说着说着饿了,等下点两个烤大腰子吃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