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告洋状?持证律师如此无耻是社会的悲哀

2026-09-05
作者: 竹不倒 来源: 竹不倒

AI摘要
  • 某律师发文将107名学生向海外客户、欧盟、港交所投诉定性为"告洋状",建议立法纳入扫黑除恶范围
  • 学生实际上先向国内人社部门实名投诉,常州人社局已发通报,并非绕过本土监管
  • 海外投诉后企业立即道歉赔偿,国内投诉时企业敷衍了事,印证"告洋状"有效
  • 该律师完全站在企业立场,对毕业生正当维权视而不见,反以"境外势力走狗"等说辞污名化
  • 批评者认为应反思国内维权渠道为何失灵,而非堵死这条唯一有效的维权出路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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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宇的事情还在继续发酵,今天一篇《杜绝“告洋状”乱象,国家应尽快立法将告洋状纳入扫黑除恶范围》的文章直接刷屏。这位作者为了点流量,所说出来的话之炸裂,之无耻,堪称世所罕见。

  他写了什么?

  1,把107名学生向海外客户、欧盟、港交所投诉的行为,定性为“告洋状”。

  2,用上了“境外势力的走狗”这种侮辱性极强、且完全属于臆测、胡说八道的说辞,称怀疑那些应届生背后有境外势力操纵。

  3,指责这些学生自私,骂他们不顾国内企业的国际形象,向外寻求力量施压本土公司 。

  4,如标题所说,呼吁立法禁止这种“告洋状”的行为,甚至提议,将这种行为纳入“扫黑除恶”的打击范围。这简直是疯了,维权竟然在他嘴里变成了扫黑除恶的对象,这种家伙要搁古装剧里,所有反派都只能算是白莲花。

  律师,本来是最该讲证据、中立以及维护弱者权益的职业。可他这篇文章,完完全全站在了企业那边,对弱小无力的毕业生视而不见是小,还要反过来泼他们一身脏水,乱扣帽子。

  普通劳动者维权,他说是“境外势力的走狗”。

  多渠道提交证据,他说是扫黑除恶的对象。

  他说毕业生“绕开本土监管”,完全就是乱扯,因为学生们是先向国内人社部门实名投诉,并且常州当地人社局是先发了通报的,这便是最好的打脸证据。

  不去反思为什么国内渠道失灵,为什么毕业生们要去“外企投诉”,反而还要立法堵死这“唯一有效的路”,有些人的恶毒和卑劣,几乎写在了他们自己的脸上。

  最讽刺的现实是,“告洋状”有用。学生们在国内投诉后,企业敷衍了事;材料一到欧盟和奔驰大众,企业立刻道歉赔偿。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律师的逻辑是非常顶级的,可这家伙,明明星宇自己就做海外生意,也必须遵守海外供应链的ESG合规规则。结果学生利用这个商业规则去投诉,他居然说这是跟境外势力勾结。按照他这个逻辑,消费者向跨国电商平台投诉国内商家,难道也是告洋状?

  最后,刚才我去搜,这篇文章已经被作者删掉了。然后该作者近两天连发多篇文章,几乎都是在回应此事。一边警告网民们不要再网暴他了,否则如何如何;二是向他的粉丝们哭惨,说自己被骂惨了。

  我只能说,你被骂惨那不是活该吗?不是因为你立场不同而骂你,而是因为你颠倒是非、恬不知耻而骂你。你明明知道企业毁约欺诈在先,却视而不见;明明知道学生依法维权在后,却说要立法严打。

  一个吃法律饭的人,不想着怎么让国内维权渠道更有效,反而要给维权扣“黑恶”帽子、堵死所有出路。那不骂你,骂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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