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个别网友的留言:对政法大学教授杨帆的禁言不应该吗?
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在安徽发生“抢话筒事件”后,发表文章公开指责那位抢话筒的中学生,声称“我看学生的错比老师还大,因为他使用了暴力强制力量,强行抢老师的话筒。这件事的性质比老师说错话要严重得多,学生使用暴力是法律问题。”等言论。
后来他的微博被禁言了。
对此,本人也曾发表了一篇评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也被禁言了!以此警告那些大大小小的公知!》
杨帆的被禁言受到绝大多数网友的留言支持,但是也有少数人表示反对的。
有的留言:别动不动禁这禁那,让人说话天踏(塌)不下来。
有的留言:放心,终有一天轮到你、轮到我、轮到大家。
还有留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你得润(允)许别人说话。
总之,这部分持反对意见的网友,其留言内容集中在“言论自由”上。
这些留言虽然是几个人,但他们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理。我认为有必要集中回复一下。
我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本人认为言论自由,有个原则问题,并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绝对的言论自由是不存在的。
我们所需要的言论自由是在大原则一致的情况下,才允许言论自由。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好比一家人讨论如何孝敬父母问题,必须是在大原则都同意孝敬父母的情况下,再讨论如何具体孝敬父母的问题,才允许言论自由,根据每个人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根据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法律规定,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需要不需要孝敬的这个大原则问题,是不允许搞什么言论自由的,也不需要你发表别的观点。
假如你非要在这个孝敬不孝敬自己的父母的原则问题上,搞什么西方那一套言论自由,你就是中华民族的另类,也没有必要与你讨论。道不同不相为谋。
至于说到杨帆应该不应该禁言,主要是看他的言论是不是违反了大原则。
安徽那位教授在为某中学的演讲中,公开的宣扬什么和外国人杂交,提高基因之类的言论,这明显是公开发表“种族歧视”的言论,说穿了就是一种发自他骨子里“崇洋媚外”的思想。
这是不是公然违背我们中华民族“民族自尊”的大原则?能允许他在中学生的课堂上公然散布这种言论吗?这已经完全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了!
他这明明是在放毒,在毒害我们的下一代!
如果连这一点是非观都没有了,还配作一名中国人吗?这要在美国公开散布“种族歧视”的言论,早被抓起来了。
而这位杨帆教授却说,教师讲什么都不是错,错的是那一位抢话筒的学生。
这已经证明,杨帆不但同意那位教授的言论和观点,还对那位有正义之举的中学生进行指责,这就是错上加错。